湖南:建立与煤炭价格联动的燃煤火电市场交易价格上限浮动机制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9月27日印发《关于完善我省燃煤发电交易价格机制的通知》(湘发改运行(2021)747号),要求在确定电力市场交易基准价格的基础上,引入燃煤火电企业购煤价格作为参数,按一定周期联动调整交易价格上限,建立与煤炭价格联动的燃煤火电市场交易价格上限浮动机制,合理体现发电、用电成本,降低市场风险。《湖南电力市场燃煤火电交易价格浮动机制试行方案》将自2021年10月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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