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及依据
为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服务“六稳”“六保”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济政办函〔2021〕15号)要求,区政府办公室牵头会同相关部门起草了莱芜区《关于服务“六稳”“六保”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八部分,二十九项任务。
第一部分是优化就业创业环境(一至三项),进一步提升就业服务,提高职业技能,强化创业扶持,优化就业创业环境。第二部分是减轻市场主体负担(四至九项),优化惠企服务,加强信用信息归集,规范水电气暖行业收费,规范改进中介服务,规范提升认证服务,强化知识产权代理监管。第三部分是推动扩大有效投资(十至十三项),推行投资项目告知承诺制,加快推进“标准地”改革,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提高投资项目审批效能,有效扩大投资。第四部分是持续激发消费潜力(十四至十八项),便利新产品市场准入,通过推动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降低物流成本,优化文化旅游公共服务,放宽二手车经营条件。第五部分是提升对外开放服务水平(十九至二十项),进一步优化外资投资环境,加大出口信保支持。第六部分是优化民生保障服务(二十一至二十四项),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加强医疗服务供给,精准实施社会救助,提高便民服务水平。第七部分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二十八至二十九项),坚持放管并重,提升监管效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第八部分是强化组织保障(二十五至二十七项),完善改革评价机制,加强组织实施。
《实施方案》在参照济南市方案的同时,结合了区委、区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
相关文件: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服务“六稳”“六保”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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