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财教〔2021〕48号,关于下达2021年乡村振兴文旅项目资金预算的通知

丰都县财政局

丰都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关于下达2021年乡村振兴文旅项目

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有关乡镇: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财力补助的通知》(渝财预[2021]26号)、《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0]137号)、《中共丰都县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分配下达2021年财政补助资金(第七批)的通知》(丰委农组[2021]14号),经研究,现将2021年乡村振兴文旅项目补助资金下达给你们(见附件)。

请按照相关规定使用资金,加强资金日常管理,强化资金使用绩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年度目标实现,并接受审计、财政等部门的监督。

附件:1、2021年乡村振兴文旅项目补助资金分配表

      2、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表

       丰都县财政局      丰都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1年9月17日

县财政局监督举报电话:70606610 

县纪委监委监督举报电话:12388 

监督举报电话:12317、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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