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印发《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
显著提升妇女儿童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国务院日前印发了《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以下简称新“两纲”)。9月27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全国妇联党组书记黄晓薇与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了相关情况。
黄晓薇说,《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颁布实施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妇女儿童事业和妇女儿童工作的重视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我国妇女儿童发展取得新的历史性成就。
广大妇女进一步实现平等发展、全面发展。妇女半边天作用充分发挥,在脱贫攻坚战中不让须眉,在抗击疫情中勇挑重担,在乡村振兴、科技创新等各个领域奉献巾帼之力,参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贡献率明显提升,全社会就业人员中女性占比超过四成;妇女健康水平持续提高,孕产妇死亡率从2010年的30.0/10万下降到16.9/10万。
广大少年儿童进一步实现优先发展、健康成长。儿童健康状况持续改善,婴儿、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从2010年的13.1‰、16.4‰下降到5.4‰、7.5‰;儿童受教育水平不断提高,学前教育毛入园率从2010年的56.6%提高到85.2%,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从2010年的91.1%提高到95.2%,高中阶段毛入学率从2010年的82.5%提高到91.2%。
新的妇女发展纲要和儿童发展纲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要求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决策部署,切实把党的领导贯穿于纲要组织实施、贯穿于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显著提升妇女儿童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新“两纲”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增加新领域新内容。比如,为更好发挥妇女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促进儿童健康成长和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新“两纲”分别增加了“妇女与家庭建设”和“儿童与家庭”等内容;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的重大决策,充实完善了支持家庭生育、养育、教育的政策措施等。
国家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党组书记余艳红介绍说,新“两纲”明确提出完善支持家庭生育养育教育的法律法规政策。一是加强生育保障。如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落实产假制度和生育津贴,探索实施父母育儿假,完善生育保险制度等。二是加强养育保障。如发展多种形式的普惠托育服务,加强住房等支持政策,提高家庭服务智慧化和数字化水平,鼓励用人单位创办母婴室和托育托管服务设施,实施弹性工时、居家办公等灵活的家庭友好措施等。三是加强教育保障,不断推进教育公平与优质教育资源供给。(记者 叶晓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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