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枣庄市公安局关于对市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15064号提案的答复(关于治理电子抓拍设备闪光灯安全隐患的建议的提案)

尊敬的杜孝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治理电子抓拍设备闪光灯安全隐患的建议》提案收悉首先,感谢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于您的提案,市公安局高度重视,认真开展调研,全力办理落实。现将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市道路通车里程和机动车保有量快速增长,交通供需矛盾日益突出。市公安局主动顺应信息社会发展要求,坚持走信息化、智能化发展道路,大力推进枣庄市智能交通管控系统建设工作。先后投资近2亿元建成了智能交通系统,重点建设了视频监控系统、卡口拦截系统、智能交通信号系统、制高点监控等设施设备,有效提升了道路交通治理效能。同时,智能交通监控设备补光问题也对夜间过往车辆驾乘人员安全和周边居民生活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对此,公安交警部门组织专人对全市的交通监控补光灯进行了排查整治,对补光灯设置不合理、亮度过高等严重影响驾驶人夜间行车安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

一、全面排查现有补光灯设备。2020930,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转发了省厅《关于开展道路监控补光装置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对监控补光灯的排查整改进行细化指导,明确各区(市)交警部门按照《交通技术监控成像补光装置通用技术条件》的要求,通过各种渠道对辖区内道路监控补光装置逐一排查,形成整改清单;对补光灯安装位置、高度、角度不合理,亮度过高等严重影响了驾驶人夜间行车安全的补光灯进行了调整,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逐个测试,坚决消除安全隐患。

二、调整优化监控照明设置。在全面排查与实地调研基础上,积极采取以下三种办法调整可能影响驾驶人视线的交通监控补光灯设备:一是根据现场路况调整补光灯高度,尽量缩小灯光直接照射人眼的角度;二是结合道路周边光源,适当调整监控补光灯亮度;三是对无法调整亮度的补光灯加设灯罩,适当降低亮度,先后对全市306处点位的补光灯进行调整,有效降低了补光灯对交通参与者的影响。

三、探索应用监控补光新机制新技术。在充分挖掘现有科技设备潜力的同时,不断探索高清智能采集建设应用的新机制,积极引入国内智能交通行业先进设备,应用行业最新技术,对当前监控补光设备工作进行改进。2020年以来,薛城区、峄城区、台儿庄区以及高速路新建的监控设备,把新技术、新装备及时应用到监控系统建设中,融合新型抓拍相机的“双帧、双光合成”、“人工智能”“面部取证”“多合一补光灯”等核心技术,建设新型生态无光污染的抓拍系统,有效降低道路光炫目造成的行车安全影响,更好保障道路通行安全。

四、建立监控设备补光灯运维管理长效机制。将辖区所有道路监控设备、管控项目设备排查结果全部登记、建档管理,建立日常巡查、日常管理的长效工作机制,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重点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交通信号和技术监控设备设置不合理、不规范、不协调等问题。

下一步,公安机关将继续做好此项工作,将补光灯运维管理纳入监控设备运维保障工作范畴,建立定期巡查维护管理工作机制,推进实施智能化监测、控制和管理,做好巡检养护、故障发现、响应时效、应急保障、安全防范等工作,常态化推进道路监控补光灯的规范应用,使监控系统功能更好地适应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发展需要,切实提高我市交通管理工作水平,以实际行动践行服务型管理者职能。

再次感谢您对公安工作提出的中肯意见和建议,对存在的问题和差距,我们一定高度重视、逐步解决。衷心感谢您对我市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恳请继续监督、指导我们的工作。 

枣庄市公安局

2021年9月17日



关于对市政协十届次会议

15064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刘皓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治理电子抓拍设备闪光灯安全隐患的建议》提案收悉首先,感谢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于您的提案,市公安局高度重视,认真开展调研,全力办理落实。现将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市道路通车里程和机动车保有量快速增长,交通供需矛盾日益突出。市公安局主动顺应信息社会发展要求,坚持走信息化、智能化发展道路,大力推进枣庄市智能交通管控系统建设工作。先后投资近2亿元建成了智能交通系统,重点建设了视频监控系统、卡口拦截系统、智能交通信号系统、制高点监控等设施设备,有效提升了道路交通治理效能。同时,智能交通监控设备补光问题也对夜间过往车辆驾乘人员安全和周边居民生活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对此,公安交警部门组织专人对全市的交通监控补光灯进行了排查整治,对补光灯设置不合理、亮度过高等严重影响驾驶人夜间行车安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

一、全面排查现有补光灯设备。2020930,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转发了省厅《关于开展道路监控补光装置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对监控补光灯的排查整改进行细化指导,明确各区(市)交警部门按照《交通技术监控成像补光装置通用技术条件》的要求,通过各种渠道对辖区内道路监控补光装置逐一排查,形成整改清单;对补光灯安装位置、高度、角度不合理,亮度过高等严重影响了驾驶人夜间行车安全的补光灯进行了调整,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逐个测试,坚决消除安全隐患。

二、调整优化监控照明设置。在全面排查与实地调研基础上,积极采取以下三种办法调整可能影响驾驶人视线的交通监控补光灯设备:一是根据现场路况调整补光灯高度,尽量缩小灯光直接照射人眼的角度;二是结合道路周边光源,适当调整监控补光灯亮度;三是对无法调整亮度的补光灯加设灯罩,适当降低亮度,先后对全市306处点位的补光灯进行调整,有效降低了补光灯对交通参与者的影响。

三、探索应用监控补光新机制新技术。在充分挖掘现有科技设备潜力的同时,不断探索高清智能采集建设应用的新机制,积极引入国内智能交通行业先进设备,应用行业最新技术,对当前监控补光设备工作进行改进。2020年以来,薛城区、峄城区、台儿庄区以及高速路新建的监控设备,把新技术、新装备及时应用到监控系统建设中,融合新型抓拍相机的“双帧、双光合成”、“人工智能”“面部取证”“多合一补光灯”等核心技术,建设新型生态无光污染的抓拍系统,有效降低道路光炫目造成的行车安全影响,更好保障道路通行安全。

四、建立监控设备补光灯运维管理长效机制。将辖区所有道路监控设备、管控项目设备排查结果全部登记、建档管理,建立日常巡查、日常管理的长效工作机制,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重点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交通信号和技术监控设备设置不合理、不规范、不协调等问题。

下一步,公安机关将继续做好此项工作,将补光灯运维管理纳入监控设备运维保障工作范畴,建立定期巡查维护管理工作机制,推进实施智能化监测、控制和管理,做好巡检养护、故障发现、响应时效、应急保障、安全防范等工作,常态化推进道路监控补光灯的规范应用,使监控系统功能更好地适应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发展需要,切实提高我市交通管理工作水平,以实际行动践行服务型管理者职能。

再次感谢您对公安工作提出的中肯意见和建议,对存在的问题和差距,我们一定高度重视、逐步解决。衷心感谢您对我市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恳请继续监督、指导我们的工作。 

枣庄市公安局

2021年9月17日



关于对市政协十届次会议

15064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刘春林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治理电子抓拍设备闪光灯安全隐患的建议》提案收悉首先,感谢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于您的提案,市公安局高度重视,认真开展调研,全力办理落实。现将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市道路通车里程和机动车保有量快速增长,交通供需矛盾日益突出。市公安局主动顺应信息社会发展要求,坚持走信息化、智能化发展道路,大力推进枣庄市智能交通管控系统建设工作。先后投资近2亿元建成了智能交通系统,重点建设了视频监控系统、卡口拦截系统、智能交通信号系统、制高点监控等设施设备,有效提升了道路交通治理效能。同时,智能交通监控设备补光问题也对夜间过往车辆驾乘人员安全和周边居民生活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对此,公安交警部门组织专人对全市的交通监控补光灯进行了排查整治,对补光灯设置不合理、亮度过高等严重影响驾驶人夜间行车安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

一、全面排查现有补光灯设备。2020930,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转发了省厅《关于开展道路监控补光装置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对监控补光灯的排查整改进行细化指导,明确各区(市)交警部门按照《交通技术监控成像补光装置通用技术条件》的要求,通过各种渠道对辖区内道路监控补光装置逐一排查,形成整改清单;对补光灯安装位置、高度、角度不合理,亮度过高等严重影响了驾驶人夜间行车安全的补光灯进行了调整,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逐个测试,坚决消除安全隐患。

二、调整优化监控照明设置。在全面排查与实地调研基础上,积极采取以下三种办法调整可能影响驾驶人视线的交通监控补光灯设备:一是根据现场路况调整补光灯高度,尽量缩小灯光直接照射人眼的角度;二是结合道路周边光源,适当调整监控补光灯亮度;三是对无法调整亮度的补光灯加设灯罩,适当降低亮度,先后对全市306处点位的补光灯进行调整,有效降低了补光灯对交通参与者的影响。

三、探索应用监控补光新机制新技术。在充分挖掘现有科技设备潜力的同时,不断探索高清智能采集建设应用的新机制,积极引入国内智能交通行业先进设备,应用行业最新技术,对当前监控补光设备工作进行改进。2020年以来,薛城区、峄城区、台儿庄区以及高速路新建的监控设备,把新技术、新装备及时应用到监控系统建设中,融合新型抓拍相机的“双帧、双光合成”、“人工智能”“面部取证”“多合一补光灯”等核心技术,建设新型生态无光污染的抓拍系统,有效降低道路光炫目造成的行车安全影响,更好保障道路通行安全。

四、建立监控设备补光灯运维管理长效机制。将辖区所有道路监控设备、管控项目设备排查结果全部登记、建档管理,建立日常巡查、日常管理的长效工作机制,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重点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交通信号和技术监控设备设置不合理、不规范、不协调等问题。

下一步,公安机关将继续做好此项工作,将补光灯运维管理纳入监控设备运维保障工作范畴,建立定期巡查维护管理工作机制,推进实施智能化监测、控制和管理,做好巡检养护、故障发现、响应时效、应急保障、安全防范等工作,常态化推进道路监控补光灯的规范应用,使监控系统功能更好地适应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发展需要,切实提高我市交通管理工作水平,以实际行动践行服务型管理者职能。

再次感谢您对公安工作提出的中肯意见和建议,对存在的问题和差距,我们一定高度重视、逐步解决。衷心感谢您对我市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恳请继续监督、指导我们的工作。

  

枣庄市公安局

2021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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