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财建〔2021〕50号,关于下达2021年农村公路车辆购置税补助资金(第一批)计划的通知

丰都县财政局

丰都县交通局

丰都县乡村振兴局

关于下达2021年农村公路车辆购置税补助

资金(第一批)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公路事务中心:

根据中共丰都县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分配下达2021年财政补助资金(第七批)的通知》(丰委农组〔2021〕14号),结合县交通局《关于商请下达2021年农村公路车辆购置税补助资金计划(第一批)的函》(丰交函〔2021〕177号),现将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资金预算(第一批)的通知》(渝财建〔2021〕83号)的部分专项资金4699万元下达给你们,用于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详见附件1)。

收支科目列报:支出功能科目“2140601 车辆购置税用于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经济科目“31005基础设施建设”。

请严格按照《重庆市继续支持脱贫区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实施细则》(渝财农〔2021〕58号)的规定执行,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资金,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确保任务如期完成。同时科学合理设置绩效目标,在预算执行中,对资金运行情况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开展绩效监控,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预算执行结束后,应对照确定的绩效目标做好项目资金绩效自评工作,并将绩效自评结果报送县财政局对口业务科室和综合科。县财政局将适时开展该项目资金的重点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政策调整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

附件:1. 2021年农村公路建设补助资金分配表

      2.丰都县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表

丰都县财政局   丰都县交通局  丰都县乡村振兴局

                             2021年9月15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县财政局监督举报电话:70606610

县纪委监委监督举报电话:12388

监督举报电话:12317、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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