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背景
2020年12月24日,为提高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重大突发事件(指《山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需启动Ⅰ级、Ⅱ级响应级别的突发事件,不含恐怖袭击事件、涉外突发事件)应急保障能力和水平,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省政府办公厅制定了《山东省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保障体系建设规划(2020-2030年)》,在全省部署应急保障体系建设工作。为深入贯彻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山东省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保障体系建设规划(2020-2030年)》有关规定,切实推进我市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保障体系建设,提高突发事件应急保障能力和水平,根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要求,由市应急局牵头起草了《威海市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保障体系建设规划(2021—2030年)》,征求了各相关部门意见,通过了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
二、主要内容
规划编制重点把握了四个方面。在理念上,明确应急保障体系建设是由政府主导、各有关部门单位分工负责、旨在提高我市应急保障能力和水平,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在范围上,与省规划总体保持一致,既便于操作实施,又利于考核评价工作。在标准上,按照不低于省标准的总体要求,坚持积极稳妥留有余地的原则,紧密结合威海实际,达到或适当高于省定标准。
一是 明确总体要求及规划目标。规划提出了总体要求以及2022年、2025年、2030年3个阶段性目标,与省规划基本一致。二是明确应急保障体系建设主要任务。共设置9项主要任务,分别为完善应急管理领导指挥体系、完善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完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完善应急力量保障体系、完善应急医疗卫生保障体系、完善应急运输保障体系、完善应急通信保障体系、完善应急科技装备保障体系、提高基层基础应急保障能力。三是明确重大工程。为支撑和保障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的实现,提出了12项重大工程。四是确保规划目标、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落地见效,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计划、强化政策扶持、加快人才培养、强化考核评估等五项保障措施。通过实施,能够进一步改善应急保障基础设施条件,健全应急保障网络,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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