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料作为人类的伟大发明之一,自诞生以来快速运用到经济社会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给人类带来了极大便利。但塑料制品废弃后如果处置不当,泄漏到自然环境中,则会对人类健康和生态环境带来极大危害。目前,塑料污染已经成为全球共同关注的焦点环境问题。塑料本身并非污染物,塑料污染的本质是不可降解的塑料垃圾泄漏到土壤、水体等自然环境中带来视觉污染、土壤破坏、微塑料等环境危害,塑料污染治理的核心是筑牢塑料向环境泄漏的坚固堤坝。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联合印发了《“十四五”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旨在开展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筑起防止塑料向环境泄漏的一道道“堤坝”。
一、源头减量,推动塑料生产消费环节“瘦身”
塑料性能优异、成本低廉,在各类产品生产中广泛使用,可谓是身影“无处不在”。但长期以来,由于广大企业和消费者主体责任不明确、节约意识不强,导致商品过度包装依然“泛滥”,各类一次性塑料制品浪费现象比较普遍。这些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广、价值低、收集难,成为塑料污染治理的“难点”和“痛点”,因此必须从源头上减少其生产和使用量。
在产品设计生产环节,《方案》提出要积极推行塑料制品绿色设计。禁止生产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含塑料微珠日化产品等部分危害环境和人体健康的产品。减少商品过度包装,提高材质均一化程度和产品的易循环、易回收性,方便塑料制品使用后的回收和再利用。
在塑料流通消费环节,《方案》提出要推动商品零售、餐饮、住宿等传统商贸服务领域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一次性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吸管、宾馆酒店一次性塑料用品的使用减量。督促指导电子商务、外卖等平台企业和快递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制定一次性塑料制品减量平台规则。大幅减少电商商品在寄递环节的二次包装,提升快递包装标准化、绿色化、循环化水平。
二、回收利用,实现塑料废弃物“变废为宝”
塑料制品具有资源性和环境性双重属性,如果能对废弃塑料进行很好的回收和再生利用,就会变成新的资源,从而减少对原生资源的消耗;如果不能进行有效回收,因为其不可降解的特点,泄漏到环境就会造成环境污染。因此,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另一重要的环节就是要强化废弃塑料的回收利用,变“塑料垃圾”为“再生资源”。据行业协会统计,目前我国每年回收利用各类塑料近1900万吨,在提供优质工业原料的同时,与使用原生资源相比,可减少约45%的污水排放和60%-70%的能耗。
在回收和清运方面,《方案》提出结合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城市再生资源回收网点与生活垃圾分类网点融合,提升塑料废弃物回收规范化水平。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和处置体系。在再生利用方面,《方案》提出要支持塑料废弃物再生利用项目建设,发布废塑料综合利用规范企业名单,引导相关项目向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等园区集聚,推动塑料废弃物再生利用产业规模化、规范化、清洁化发展。在无害化处置方面,《方案》提出要全面推进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建设,推动难以再生利用的塑料垃圾能源化利用,实现塑料垃圾直接填埋量大幅减少。
三、补齐短板,让各类塑料垃圾“无处遁形”
塑料垃圾,特别是塑料袋、塑料吸管等一次性塑料垃圾,体积小、重量轻,再加上一些人还有乱丢垃圾的陋习,被风一吹很容易散落到环境中。在一些江河、胡泊、水库等重点水域,海湾、河口、岸滩等滨海区域,村庄房前屋后、河塘沟渠、田间地头等农村重点区域等垃圾收集设施不完善的地方,露天塑料垃圾污染仍比较常见。旅游景区也存在随意丢弃生活垃圾的现象,成为塑料污染治理的短板。
为补齐塑料垃圾收集处置短板,《方案》聚焦江河湖海、旅游景区、农村等重点区域,提出开展塑料垃圾专项清理整治,做到“应清尽清”,确保“看得见”的塑料垃圾尽快消除,力争重点水域、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和村庄历史遗留的露天塑料垃圾基本清零。对于一些老旧生活垃圾填埋场历史存留的“看不见”的塑料垃圾,《方案》也提出要推动既有填埋场与新建生活垃圾焚烧设施进行协同焚烧处置,防止时间长了泄漏到环境中。
四、共治共享,凝聚政府、企业和公众合力
塑料污染治理涉及到生产生活方方面面,不仅需要政府加大治理力度、统筹规划,也需要企业主动作为、履行责任,更需要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主动对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塑料制品说“不”,对各类替代产品多一些包容和理解,自觉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义务,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方案》提出,要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宣传教育与科学普及,引导公众养成绿色消费习惯,最终形成塑料污染治理的社会化推进体系。
塑料污染治理不只是禁止生产和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塑料微珠、超薄农膜等产品,也不仅仅是限制使用一次性塑料购物袋,而是从全链条的角度,构建起生产消费环节减量化使用,回收利用环节最大化再生循环,末端处置环节全量化安全处置的系统治理体系,最终让这种人工合成材料因人类活动而“生”,也因人类活动而“灭”,只有这样才能走出一条塑料制品使用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之路。(作者:张德元 国家发展改革委宏观经济研究院体改所副研究员、副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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