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2021年第46号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城乡建设部

 第46号


  《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已经2021年6月11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17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审签,现予公布,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何立峰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王蒙徽

2021年8月3日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