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成立省农村公路“路长制”领导小组的通知》,正式成立省农村公路“路长制”领导小组,进一步压实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
我省“路长制”组织架构为:设立农村公路总路长,总路长由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分级设置县级路长、乡级路长、村级路长,分别由县级政府负责同志、乡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以及村委会(社区)主要负责同志担任;设置县、乡两级路长办公室,其中县路长办公室由县级政府负责同志担任主任。
新成立的省农村公路“路长制”领导小组由省政府分管副省长担任组长,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乡村振兴局等11家单位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交通运输厅。
目前,苏州、南通2个设区市政府成立了市级农村公路“路长制”领导小组,全省38个县(市、区)出台了“路长制”实施方案。( 来源: 新华日报梅剑飞 朱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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