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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江津区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第126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13日
附件下载:
江津府办发〔2021〕127号关于印发江津区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规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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