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区、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建立志愿创客导师队伍,全面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积极打造泉城“双创”特色载体,根据济人才办发【2020】8号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济南市创客导师聘任申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客导师聘任条件:
1.熟悉国家、省、市创新创业政策,有较高的理论素质和专业水平。
2.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大专以上学历,身心健康。
3.近两年内累计参与创新创业咨询服务、培训指导等相关活动不少于6次。
4.获得过区(县、功能区)级以上有关创新创业方面的荣誉(称号)1项以上。
二、聘任申请要求
1.申请创客导师的每位人员须通过所在单位账户登录济南市科技云平台,选择“计划类别”中“创客导师聘任申请”,进行在线填报有关数据、文字信息,并上传有关附件材料,所有环节步骤完成后在线提交;所在单位未注册的,请先进行单位注册,注册成功后,申请创客导师人员再通过所在单位账户登录系统进行在线填报提交。
2.聘任申请表中申请单位相关信息必须与登录系统的单位账号相关信息一致,若不一致影响聘任的,取消聘任资格。
3.申请人进行系统平台填报,同时主动联系所在园区进行相关材料查验及审核,本阶段请于2021年11月10日17:00前完成。
4.各园区对辖区单位的申请人员进行认真审核,出具书面推荐函(一式两份),经负责同志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至高新区发改科经部科技办(管委会A座713室),本阶段请于2021年11月12日17:00前完成。
四、 联系方式
各园区联系方式:
齐鲁软件园发展中心:89017715
创业服务中心:88871651
生命科学城发展中心:68975016
智能装备发展中心:68975395
临空经济区发展中心:88871562
创新谷发展中心:86527779
高新区发改科经部科技办:88871207
市科技局政策咨询电话:66608805/66608807
技术支持电话:82069878/66608825
济南高新区发展改革和科技经济部
2021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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