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区新型城镇化中长期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经区政府第12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以江津府发〔2021〕17号文件印发,现就《规划》起草情况及主要内容作如下解读。
一、起草背景及过程
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为深入实施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战略,区发展改革委牵头编制我区“十四五”新型城镇发展专项规划。《规划》起草先后经历了前期调研、征集意见、修改讨论、征求部门镇街意见建议、呈送区政府第126次常务会议审议等阶段。
二、《规划》主要内容
《规划》主要阐明促进农业转移人口有效融入城市、提升城镇(城市和小城镇)现代化建设水平、推动城乡融合发展等3大领域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是框架性、方向性和跨行业的综合发展规划。《规划》共8章,44页,近2.5万字。分为三大版块,第一版块即第一章至第二章发展目标,主要阐述发展基础和发展目标;第二版块即第二章至第七章阐述新城的主要任务;第三版块即第八章阐述规划实施的保障。
(一)关于主要目标。
“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发展目标。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取得明显进展。城镇化水平和质量稳步提升,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显著提高,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改革取得实质性成果,山水人文城市建设品质持续提升,率先实现与重庆中心城区同城化。包括四个方面具体目标:
一是形成更加协调、同城发展的城镇化新格局。形成“一主两副六节点多特色”城镇体系。力争“一主两副”城区常住人口年均新增3万人左右。城镇建成区面积达145平方公里。
二是形成更具品质、智慧韧性的山水人文城市。城市扩容提质、提标扩面和补短板强弱项取得显著成效,城市品质全面提升,城市现代化建设水平显著提升。
三是实现更高质量、全面覆盖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力争提高5个百分点。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全面提高。
四是建设更加均衡、共享发展的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城乡互促互进的格局加快形成。城乡基础设施均衡配置水平进一步提高,城乡公共服务差距进一步缩小。城乡融合发展改革试验取得阶段性成果。
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全区新型城镇化发展进入成熟期,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基本实现。城市现代化基本实现,城乡发展差距及居民收入差距明显缩小,基本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二)关于重大战略任务。
《规划》第二章至第七章是城镇化主要任务。
第三章,构建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化格局。主要包括构建“一主两副六节点多特色”城镇发展空间、加快融入国家区域战略、推进产业平台公共配套设施建设等3个方面内容。
第四章,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主要包括持续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城镇创业就业能力、推进城镇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等3个方面内容。
第五章,全面建设现代化高品质城市。主要包括:建设生活便捷的宜居城市 、城景交融的山水城市、运行高效的智慧城市、安全灵敏的韧性城市、开放包容的人文城市等5个方面内容。
第六章,有序推进小城镇现代化建设。主要包括:加快推进小城镇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公共服务设施提标扩面、产业培育设施建设等3个方面内容。
第七章,建设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主要包括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城市要素进入乡村、探索农村权益价值实现机制等4个方面的内容。
《规划》第八章是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即加强组织保障、政策保障、加强规划衔接等内容,把《规划》任务有机衔接落实到各行业部门、各平台和各镇街具体工作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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