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局、州局各科室、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21〕9号)和《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川市监办〔2021〕86号)(上述文件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结合我州市场监管领域“证照分离”改革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自2021年7月1日起,在全州范围内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清单管理,对四川省人民政府、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公布“证照分离”改革事项清单中涉及州、县(市)市场监管的15项事项,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力争2022年底前建立简约高效、公正透明、宽进严管的行业准营规则,大幅提高市场主体办事的便利度和可预期性。
二、工作任务
将《通知》确定的市场监管领域纳入清单管理的15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逐项列明责任部门、事项名称、设定依据、审批层级和部门、改革方式、具体改革举措、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等内容。清单之外,一律不得限制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进入相关行业开展经营。清单动态调整更新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各县(市)局、州局各相关科室要明确监管责任,落实放管结合、并重要求,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切实履行监管职责。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凉山州市场监管局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工作推进领导小组,一把手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州局相关科室负责人任成员,小组办公室设在行政审批科,成员科室为办公室、法规科、登记注册科、广告监管科、质量监管科、食品生产科、食品流通科、药品监管科、医疗器械科、认检监管科、特种设备科、计量监管科、行政审批科。工作推进领导小组要细化任务,落实责任,及时研究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的问题,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二)抓好改革落实。各县(市)局、州局各相关科室对清单中的改革事项,要逐一落实责任,压实监管责任。要做好改革政策的培训和宣传解读,调整优化业务流程,修订完善工作规则和服务指南,确保改革措施全面落实。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介与传播平台,多形式、多渠道、多角度地宣传“证照分离”改革工作,及时解答和回应社会各界的关注和关切,扩大改革举措的社会知晓度和政策影响力,为改革推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强化信息共享。要加强技术支撑,及时将企业登记注册、经营许可、备案、执法检查等信息归集至州政务资源共享平台(信息从产生到归集不得超过7个工作日),推动涉企信息归集共享和公示,为部门实施审批和监管提供便利。要强化电子证照信息跨层级、跨地域、跨部门共享,及时将电子证照归集到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或省政务资源共享平台,进而归集至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要加强电子证照运用,实现跨地域、跨部门互认互信,在政务服务、商业活动等场景普遍推广企业电子亮照亮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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