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行政相对人代码_2 (工商注册号) | 行政相对人代码_3(组织机构代码) |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 行政相对人代码_5(事业单位证书号) | 行政相对人代码_6(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 证件类型 | 证件号码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有效期 | 公示截止期 | 处罚机关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数据来源单位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当前状态 | 处罚程序类型 | 处罚事项名称 | 处罚事项编码 | 备注 |
枣庄百祥运输有限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3704020523687041 | 赵军 | 370405202101142 | 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 | 2021年01月29日 00时13分、2021年02月24日22时07分,张山子镇侯孟村国道G206K746+50M非现场执法公路治超电子检测系统检测到鲁DA7829(黄色),鲁DP669挂(黄色)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该车为6轴车辆,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49.000吨,经系统检测,结果为该车货总重57.900吨、54.050吨。超限8.900吨、5.050吨,以上事实有公路车辆超限行为电子数据证据证实。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二)项 | 罚款 | 对其进行罚款 | 0.65 | 2021-09-14 | 2021-09-14 | 永久 | 枣庄市台儿庄区交通运输局 | 113704050042521179 | 枣庄市台儿庄区交通运输局 | 113704050042521179 | 一般程序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五)违反本法第五十条规定,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轴荷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限定标准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车辆违法超限运输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按下列规定给予处罚:(二)车货总质量超过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限定标准,但未超过1000千克的,予以警告;超过1000千克的,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 另依据《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程度“严重”,超限大于1000千克,每超载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超过3万元 | ||||||||||||||
宿州市卓运运输有限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341302MA2TTY1R5L | 曹山学 | 370405202101153 | 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 | 2021年02月23日 23时51分,张山子镇侯孟村国道G206K746+50M非现场执法公路治超电子检测系统检测到皖LD4402(黄色),皖L1F29挂(黄色)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该车为6轴车辆,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49.000吨,经系统检测,结果为车货总重57.450吨。超限8.450吨,以上事实有公路车辆超限行为电子数据、询问笔录等证据证实。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二)项 | 罚款 | 对其进行罚款 | 0.4 | 2021-09-16 | 2021-09-16 | 永久 | 枣庄市台儿庄区交通运输局 | 113704050042521179 | 枣庄市台儿庄区交通运输局 | 113704050042521179 | 一般程序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五)违反本法第五十条规定,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轴荷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限定标准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车辆违法超限运输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按下列规定给予处罚:(二)车货总质量超过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限定标准,但未超过1000千克的,予以警告;超过1000千克的,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 另依据《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程度“严重”,超限大于1000千克,每超载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超过3万元 | ||||||||||||||
五河县信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340322MA2RL0YJ1E | 马莹敏 | 370405202101147 | 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 | 2021年03月05日 05时51分,马兰屯镇西张庄村X017台韩线K8+850M非现场执法公路治超电子检测系统检测到皖CC3392(黄色),皖CV949挂(黄色)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该车为6轴车辆,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49.000吨,经系统检测,结果为该车货总重58.100吨。超限9.100吨,以上事实有公路车辆超限行为电子数据证据证实。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二)项 | 罚款 | 对其进行罚款 | 0.35 | 2021-09-16 | 2021-09-16 | 永久 | 枣庄市台儿庄区交通运输局 | 113704050042521179 | 枣庄市台儿庄区交通运输局 | 113704050042521179 | 一般程序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五)违反本法第五十条规定,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轴荷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限定标准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二)车货总质量超过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限定标准,但未超过1000千克的,予以警告;超过1000千克的,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 另依据《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程度“严重”,超限大于1000千克,每超载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超过3万元。应处以肆仟伍佰元整 的行政处罚。由于当事人按时到指定地点接受理,依据《山东省治超非现场执法工作规范》第三十五条规定,经行政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依法减轻处罚。 | ||||||||||||||
宿州市鑫隆物流有限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341302336741101F | 姚伍兵 | 370405202101148 | 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 | 2021年03月06日 00时10分,2021年03月09日 01时22分,2021年03月10日 22时37分,2021年03月11日 15时49分,马兰屯镇西张庄村X017台韩线K8+850M非现场执法公路治超电子检测系统检测到皖LE6050(黄色),皖K6D56挂(黄色)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该车为6轴车辆,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49.000吨,经系统检测,结果为该车货总重分别为56.350吨,55.700吨,58.200吨,54.600吨。超限分别为7.350吨,6.700吨,9.200吨,5.600吨。以上事实有公路车辆超限行为电子数据证据证实。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二)项 | 罚款 | 对其进行罚款 | 1.05 | 2021-09-16 | 2021-09-16 | 永久 | 枣庄市台儿庄区交通运输局 | 113704050042521179 | 枣庄市台儿庄区交通运输局 | 113704050042521179 | 一般程序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五)违反本法第五十条规定,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轴荷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限定标准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二)车货总质量超过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限定标准,但未超过1000千克的,予以警告;超过1000千克的,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 另依据《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程度“严重”,超限大于1000千克,每超载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超过3万元。应处以壹万叁仟伍佰元整 的行政处罚。由于当事人按时到指定地点接受理,依据《山东省治超非现场执法工作规范》第三十五条规定,经行政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依法减轻处罚。 | ||||||||||||||
淮北市恒信运输有限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340600328060680P | 张前进 | 370405202101152 | 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 | 2021年03月15日 14时41分、2021年03月19日23时07分,张山子镇侯孟村国道G206K746+50M非现场执法公路治超电子检测系统检测到皖F31949(黄色),皖L8K39挂(黄色)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该车为6轴车辆,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49.000吨,经系统检测,结果为该车货总重56.450吨、56.700吨。超限7.450吨、7.700吨,以上事实有公路车辆超限行为电子数据证据证实。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二)项 | 罚款 | 对其进行罚款 | 0.7 | 2021-09-16 | 2021-09-16 | 永久 | 枣庄市台儿庄区交通运输局 | 113704050042521179 | 枣庄市台儿庄区交通运输局 | 113704050042521179 | 一般程序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五)违反本法第五十条规定,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轴荷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限定标准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车辆违法超限运输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按下列规定给予处罚:(二)车货总质量超过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限定标准,但未超过1000千克的,予以警告;超过1000千克的,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 另依据《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程度“严重”,超限大于1000千克,每超载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超过3万元 | ||||||||||||||
刘照光 | 自然人 | 身份证 | 320382197905281319 | 370405202101144 | 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 | 2021年03月20日 12时42分,马兰屯镇西张庄村X017台韩线K8+850M非现场执法公路治超电子检测系统检测到苏CCT611(黄色),苏CU6Y7挂(黄色)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该车为6轴车辆,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49.000吨,经系统检测,结果为车货总重56.950吨。超限7.950吨,以上事实有公路车辆超限行为电子数据、询问笔录等证据证实。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二)项 | 罚款 | 对其进行罚款 | 0.35 | 2021-09-14 | 2021-09-14 | 永久 | 枣庄市台儿庄区交通运输局 | 113704050042521179 | 枣庄市台儿庄区交通运输局 | 113704050042521179 | 一般程序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五)违反本法第五十条规定,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轴荷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限定标准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车辆违法超限运输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按下列规定给予处罚:(二)车货总质量超过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限定标准,但未超过1000千克的,予以警告;超过1000千克的,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 另依据《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程度“严重”,超限大于1000千克,每超载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超过3万元 | ||||||||||||||
徐州聚赢运输有限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320301MA1NGDDD14 | 赵于珍 | 370405202101139 | 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 | 2021年03月21日 02时46分,张山子镇侯孟村国道G206K746+50M非现场执法公路治超电子检测系统检测到苏CGU658(黄色),苏CH5W2挂(黄色)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该车为6轴车辆,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49.000吨,经系统检测,结果为该车货总重55.350吨。超限6.350吨,以上事实有公路车辆超限行为电子数据证据证实。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二)项 | 罚款 | 对其进行罚款 | 0.3 | 2021-09-13 | 2021-09-13 | 永久 | 枣庄市台儿庄区交通运输局 | 113704050042521179 | 枣庄市台儿庄区交通运输局 | 113704050042521179 | 一般程序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五)违反本法第五十条规定,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轴荷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限定标准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车辆违法超限运输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按下列规定给予处罚:(二)车货总质量超过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限定标准,但未超过1000千克的,予以警告;超过1000千克的,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 另依据《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程度“严重”,超限大于1000千克,每超载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超过3万元 | ||||||||||||||
徐州康远运输有限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320305MA1WE7302F | 郭廷勤 | 370405202101154 | 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 | 2021年03月21日 15时35分,张山子镇侯孟村国道G206K746+50M非现场执法公路治超电子检测系统检测到苏CLC225(黄色),苏CW8Y3挂(黄色)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该车为6轴车辆,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49.000吨,经系统检测,结果为该车货总重54.500吨。超限5.500吨,以上事实有公路车辆超限行为电子数据证据证实。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二)项 | 罚款 | 对其进行罚款 | 0.25 | 2021-09-16 | 2021-09-16 | 永久 | 枣庄市台儿庄区交通运输局 | 113704050042521179 | 枣庄市台儿庄区交通运输局 | 113704050042521179 | 一般程序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五)违反本法第五十条规定,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轴荷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限定标准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车辆违法超限运输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按下列规定给予处罚:(二)车货总质量超过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限定标准,但未超过1000千克的,予以警告;超过1000千克的,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 另依据《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程度“严重”,超限大于1000千克,每超载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超过3万元 | ||||||||||||||
宿州市鑫隆物流有限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341302336741101F | 姚伍兵 | 370405202101150 | 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 | 2021年03月24日 22时23分,2021年04月16日 08时20分,2021年04月26日 04时25分,马兰屯镇西张庄村X017台韩线K8+850M非现场执法公路治超电子检测系统检测到皖LE6050(黄色),皖K6D56挂(黄色)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该车为6轴车辆,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49.000吨,经系统检测,结果为该车货总重分别为56.500吨,55.050吨,58.250吨。超限分别为7.500吨,6.050吨,9.250吨。以上事实有公路车辆超限行为电子数据证据证实。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二)项 | 罚款 | 对其进行罚款 | 0.85 | 2021-09-16 | 2021-09-16 | 永久 | 枣庄市台儿庄区交通运输局 | 113704050042521179 | 枣庄市台儿庄区交通运输局 | 113704050042521179 | 一般程序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五)违反本法第五十条规定,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轴荷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限定标准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二)车货总质量超过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限定标准,但未超过1000千克的,予以警告;超过1000千克的,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 另依据《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程度“严重”,超限大于1000千克,每超载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超过3万元。应处以壹万壹仟元整 的行政处罚。由于当事人按时到指定地点接受理,依据《山东省治超非现场执法工作规范》第三十五条规定,经行政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依法减轻处罚。 | ||||||||||||||
宿州市鑫隆物流有限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341302336741101F | 姚伍兵 | 370405202101149 | 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 | 2021年03月28日 04时33分,张山子镇侯孟村国道G206K746+50M非现场执法公路治超电子检测系统检测到皖LE6050(黄色),皖K6D56挂(黄色)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该车为6轴车辆,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49.000吨,经系统检测,结果为该车货总重57.450吨。超限8.450吨,以上事实有公路车辆超限行为电子数据证据证实。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二)项 | 罚款 | 对其进行罚款 | 0.3 | 2021-09-16 | 2021-09-16 | 永久 | 枣庄市台儿庄区交通运输局 | 113704050042521179 | 枣庄市台儿庄区交通运输局 | 113704050042521179 | 一般程序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五)违反本法第五十条规定,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轴荷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限定标准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二)车货总质量超过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限定标准,但未超过1000千克的,予以警告;超过1000千克的,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 另依据《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程度“严重”,超限大于1000千克,每超载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超过3万元.应处以4000 的行政处罚。由于当事人按时到指定地点接受理,依据《山东省治超非现场执法工作规范》第三十五条规定,经行政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依法减轻处罚。 | ||||||||||||||
枣庄鼎好物流有限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370402MA3D920D5E | 周升军 | 370405202101158 | 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 | 2021年04月07日 23时26分,张山子镇侯孟村国道G206K746+50M非现场执法公路治超电子检测系统检测到鲁DD2890(黄色),鲁DJW09挂(黄色)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该车为6轴车辆,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49.000吨,经系统检测,结果为该车货总重62.050吨。超限13.050吨,以上事实有公路车辆超限行为电子数据证据证实。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二)项 | 罚款 | 对其进行罚款 | 0.5 | 2021-09-17 | 2021-09-17 | 永久 | 枣庄市台儿庄区交通运输局 | 113704050042521179 | 枣庄市台儿庄区交通运输局 | 113704050042521179 | 一般程序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五)违反本法第五十条规定,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轴荷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限定标准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二)车货总质量超过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限定标准,但未超过1000千克的,予以警告;超过1000千克的,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 另依据《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程度“严重”,超限大于1000千克,每超载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超过3万元。应处以陆仟伍佰元整 的行政处罚。由于当事人按时到指定地点接受理,依据《山东省治超非现场执法工作规范》第三十五条规定,经行政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依法减轻处罚。 | ||||||||||||||
宿州市鑫隆物流有限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341302336741101F | 姚伍兵 | 370405202101146 | 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 | 2021年04月30日 04时41分,马兰屯镇西张庄村X017台韩线K8+850M非现场执法公路治超电子检测系统检测到皖LE7787(黄色),皖L9F33挂(黄色)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该车为6轴车辆,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49.000吨,经系统检测,结果为该车货总重59.250吨。超限10.250吨,以上事实有公路车辆超限行为电子数据证据证实。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二)项 | 罚款 | 对其进行罚款 | 0.5 | 2021-09-16 | 2021-09-16 | 永久 | 枣庄市台儿庄区交通运输局 | 113704050042521179 | 枣庄市台儿庄区交通运输局 | 113704050042521179 | 一般程序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五)违反本法第五十条规定,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轴荷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限定标准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车辆违法超限运输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按下列规定给予处罚:(二)车货总质量超过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限定标准,但未超过1000千克的,予以警告;超过1000千克的,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 另依据《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程度“严重”,超限大于1000千克,每超载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超过3万元 | ||||||||||||||
枣庄市骏鹏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3704060897955744 | 张瑞金 | 370405202101159 | 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 | 2021年05月06日 19时09分,张山子镇侯孟村国道G206K746+50M非现场执法公路治超电子检测系统检测到鲁DE7689(黄色),鲁DAE71挂(黄色)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该车为6轴车辆,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49.000吨,经系统检测,结果为该车货总重60.800吨。超限11.800吨,以上事实有公路车辆超限行为电子数据证据证实。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二)项 | 罚款 | 对其进行罚款 | 0.45 | 2021-09-17 | 2021-09-17 | 永久 | 枣庄市台儿庄区交通运输局 | 113704050042521179 | 枣庄市台儿庄区交通运输局 | 113704050042521179 | 一般程序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五)违反本法第五十条规定,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轴荷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限定标准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二)车货总质量超过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限定标准,但未超过1000千克的,予以警告;超过1000千克的,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 另依据《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程度“严重”,超限大于1000千克,每超载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超过3万元。应处以伍仟伍佰元整 的行政处罚。由于当事人按时到指定地点接受理,依据《山东省治超非现场执法工作规范》第三十五条规定,经行政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依法减轻处罚。 | ||||||||||||||
枣庄东环运输有限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370402MA3MU7UT33 | 王新新 | 370405202101145 | 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 | 2021年05月15日 03时47分,张山子镇侯孟村国道G206K746+50M非现场执法公路治超电子检测系统检测到鲁DE1078(黄色),鲁DJV71挂(黄色)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该车为6轴车辆,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49.000吨,经系统检测,结果为该车货总重56.350吨。超限7.350吨,以上事实有公路车辆超限行为电子数据证据证实。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二)项 | 罚款 | 对其进行罚款 | 0.35 | 2021-09-14 | 2021-09-14 | 永久 | 枣庄市台儿庄区交通运输局 | 113704050042521179 | 枣庄市台儿庄区交通运输局 | 113704050042521179 | 一般程序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五)违反本法第五十条规定,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轴荷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限定标准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车辆违法超限运输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按下列规定给予处罚:(二)车货总质量超过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限定标准,但未超过1000千克的,予以警告;超过1000千克的,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 另依据《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程度“严重”,超限大于1000千克,每超载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超过3万元 | ||||||||||||||
枣庄腾宇运输有限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370404MA3EUEAM0H | 王卓 | 370405202101155 | 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 | 2021年05月21日 16时23分,张山子镇侯孟村国道G206K746+50M非现场执法公路治超电子检测系统检测到鲁DC2553(黄色),鲁DHU53挂(黄色)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该车为6轴车辆,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49.000吨,经系统检测,结果为车货总重57.750吨。超限8.750吨,以上事实有公路车辆超限行为电子数据、询问笔录等证据证实。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二)项 | 罚款 | 对其进行罚款 | 0.4 | 2021-09-16 | 2021-09-16 | 永久 | 枣庄市台儿庄区交通运输局 | 113704050042521179 | 枣庄市台儿庄区交通运输局 | 113704050042521179 | 一般程序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五)违反本法第五十条规定,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轴荷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限定标准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车辆违法超限运输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按下列规定给予处罚:(二)车货总质量超过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限定标准,但未超过1000千克的,予以警告;超过1000千克的,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 另依据《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程度“严重”,超限大于1000千克,每超载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超过3万元 | ||||||||||||||
山东鸿涛物流运输有限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3708263344344828 | 温敬斋 | 370405202101143 | 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 | 2021年05月25日 22时51分,张山子镇侯孟村国道G206K746+50M非现场执法公路治超电子检测系统检测到鲁H00H05(黄色),鲁H140N挂(黄色)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该车为6轴车辆,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49.000吨,经系统检测,结果为该车货总重54.000吨。超限5.000吨,以上事实有公路车辆超限行为电子数据证据证实。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二)项 | 罚款 | 对其进行罚款 | 0.2 | 2021-09-14 | 2021-09-14 | 永久 | 枣庄市台儿庄区交通运输局 | 113704050042521179 | 枣庄市台儿庄区交通运输局 | 113704050042521179 | 一般程序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五)违反本法第五十条规定,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轴荷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限定标准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二)车货总质量超过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限定标准,但未超过1000千克的,予以警告;超过1000千克的,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 另依据《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程度“严重”,超限大于1000千克,每超载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超过3万元。应处以贰仟伍佰元整 的行政处罚。由于当事人按时到指定地点接受理,依据《山东省治超非现场执法工作规范》第三十五条规定,经行政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依法减轻处罚。 | ||||||||||||||
淮北市轩邦运输有限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340600MA2MUK3WXY | 马亮亮 | 370405202101157 | 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 | 2021年05月26日 01时35分,2021年05月28日 01时47分,张山子镇侯孟村国道G206K746+50M非现场执法公路治超电子检测系统检测到皖F58561(黄色),皖FJ021挂(黄色)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该车为6轴车辆,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49.000吨,经系统检测,结果为该车货总重分别为54.800吨,53.950吨。超限分别为5.800吨,4.950吨。以上事实有公路车辆超限行为电子数据证据证实。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二)项 | 罚款 | 对其进行罚款 | 0.35 | 2021-09-16 | 2021-09-16 | 永久 | 枣庄市台儿庄区交通运输局 | 113704050042521179 | 枣庄市台儿庄区交通运输局 | 113704050042521179 | 一般程序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五)违反本法第五十条规定,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轴荷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限定标准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二)车货总质量超过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限定标准,但未超过1000千克的,予以警告;超过1000千克的,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 另依据《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程度“严重”,超限大于1000千克,每超载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超过3万元。应处以肆仟伍佰元整 的行政处罚。由于当事人按时到指定地点接受理,依据《山东省治超非现场执法工作规范》第三十五条规定,经行政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依法减轻处罚。 | ||||||||||||||
淮北市轩邦运输有限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340600MA2MUK3WXY | 马亮亮 | 370405202101156 | 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 | 2021年05月28日 01时47分,张山子镇侯孟村国道G206K746+50M非现场执法公路治超电子检测系统检测到皖F55926(黄色),皖FL970挂(黄色)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该车为6轴车辆,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49.000吨,经系统检测,结果为车货总重54.450吨。超限5.450吨,以上事实有公路车辆超限行为电子数据、询问笔录等证据证实。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二)项 | 罚款 | 对其进行罚款 | 0.2 | 2021-09-16 | 2021-09-16 | 永久 | 枣庄市台儿庄区交通运输局 | 113704050042521179 | 枣庄市台儿庄区交通运输局 | 113704050042521179 | 一般程序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五)违反本法第五十条规定,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轴荷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限定标准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二)车货总质量超过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限定标准,但未超过1000千克的,予以警告;超过1000千克的,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 另依据《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程度“严重”,超限大于1000千克,每超载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超过3万元,应处以贰仟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由于当事人按时到指定地点接受理,依据《山东省治超非现场执法工作规范》第三十五条规定,经行政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依法减轻处罚 | ||||||||||||||
宿州市世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萧县分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341322587210612T | 王凤云 | 370405202101151 | 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 | 2021年05月31日 02时16分,张山子镇侯孟村国道G206K746+50M非现场执法公路治超电子检测系统检测到皖LD1702(黄色),皖L1A72挂(黄色)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该车为6轴车辆,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49.000吨,经系统检测,结果为该车货总重54.450吨。超限5.450吨,以上事实有公路车辆超限行为电子数据证据证实。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二)项 | 罚款 | 对其进行罚款 | 0.25 | 2021-09-16 | 2021-09-16 | 永久 | 枣庄市台儿庄区交通运输局 | 113704050042521179 | 枣庄市台儿庄区交通运输局 | 113704050042521179 | 一般程序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五)违反本法第五十条规定,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轴荷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限定标准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车辆违法超限运输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按下列规定给予处罚:(二)车货总质量超过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限定标准,但未超过1000千克的,予以警告;超过1000千克的,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 另依据《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程度“严重”,超限大于1000千克,每超载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超过3万元 | ||||||||||||||
枣庄腾胜物流有限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370402MA3QLGPM3R | 刘振江 | 370405202101140 | 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 | 2021年07月08日 03时34分、2021年07月09日22时15分、2021年07月10日22时51分,张山子镇侯孟村国道G206K746+50M非现场执法公路治超电子检测系统检测到鲁DD0567(黄色),鲁DJK81挂(黄色)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该车为6轴车辆,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49.000吨,经系统检测,结果为该车货总重54.050吨、58.950吨、58.350吨。超限5.050吨、9.950吨、9.350吨,以上事实有公路车辆超限行为电子数据证据证实。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二)项 | 罚款 | 对其进行罚款 | 0.9 | 2021-09-13 | 2021-09-13 | 永久 | 枣庄市台儿庄区交通运输局 | 113704050042521179 | 枣庄市台儿庄区交通运输局 | 113704050042521179 | 一般程序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五)违反本法第五十条规定,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轴荷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限定标准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二)车货总质量超过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限定标准,但未超过1000千克的,予以警告;超过1000千克的,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 另依据《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程度“严重”,超限大于1000千克,每超载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超过3万元,应处以壹万壹仟伍佰元整 的行政处罚。由于当事人按时到指定地点接受理,依据《山东省治超非现场执法工作规范》第三十五条规定,经行政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依法减轻处罚 | ||||||||||||||
枣庄常顺运输有限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370400792480718H | 龙启宝 | 370405202101160 | 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 | 2021年08月05日 04时39分、2021年09月06日01时41分,张山子镇侯孟村国道G206K746+50M非现场执法公路治超电子检测系统检测到鲁DD1155(黄色),鲁DN070挂(黄色)车辆涉嫌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该车为6轴车辆,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49.000吨,经系统检测,结果为该车货总重54.100吨、55.950吨。超限5.100吨、6.950吨,以上事实有公路车辆超限行为电子数据证据证实。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二)项 | 罚款 | 对其进行罚款 | 0.45 | 2021-09-18 | 2021-09-18 | 永久 | 枣庄市台儿庄区交通运输局 | 113704050042521179 | 枣庄市台儿庄区交通运输局 | 113704050042521179 | 一般程序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五)违反本法第五十条规定,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轴荷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限定标准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二)车货总质量超过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限定标准,但未超过1000千克的,予以警告;超过1000千克的,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 另依据《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程度“严重”,超限大于1000千克,每超载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超过3万元,应处以伍仟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由于当事人按时到指定地点接受理,依据《山东省治超非现场执法工作规范》第三十五条规定,经行政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依法减轻处罚 | ||||||||||||||
枣庄润法物流有限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370400MA3RKJ9R64 | 韩娜 | 370405202101138 | 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 | 2021年08月05日 18时41分,2021年08月06日 03时24分,张山子镇侯孟村国道G206K746+50M非现场执法公路治超电子检测系统检测到鲁DJ1796(黄色),鲁DJG51挂(黄色)车辆涉嫌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该车为6轴车辆,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49.000吨,经系统检测,结果为该车货总重分别为59.500吨,57.300吨。超限分别为10.500吨,57.300吨。以上事实有公路车辆超限行为电子数据证据证实。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二)项 | 罚款 | 对其进行罚款 | 0.7 | 2021-09-13 | 2021-09-13 | 永久 | 枣庄市台儿庄区交通运输局 | 113704050042521179 | 枣庄市台儿庄区交通运输局 | 113704050042521179 | 一般程序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五)违反本法第五十条规定,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轴荷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限定标准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二)车货总质量超过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限定标准,但未超过1000千克的,予以警告;超过1000千克的,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 另依据《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程度“严重”,超限大于1000千克,每超载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超过3万元。应处以玖仟元整 的行政处罚。由于当事人按时到指定地点接受理,依据《山东省治超非现场执法工作规范》第三十五条规定,经行政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依法减轻处罚。 | ||||||||||||||
枣庄兴盛运输有限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3704045845231704 | 刘亚锋 | 370405202101141 | 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 | 2021年08月12日 07时23分,张山子镇侯孟村国道G206K746+50M非现场执法公路治超电子检测系统检测到鲁DE2650(黄色),鲁DLZ20挂(黄色)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该车为6轴车辆,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49.000吨,经系统检测,结果为该车货总重58.000吨。超限9.000吨,以上事实有公路车辆超限行为电子数据证据证实。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二)项 | 罚款 | 对其进行罚款 | 0.35 | 2021-09-13 | 2021-09-13 | 永久 | 枣庄市台儿庄区交通运输局 | 113704050042521179 | 枣庄市台儿庄区交通运输局 | 113704050042521179 | 一般程序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五)违反本法第五十条规定,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轴荷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限定标准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二)车货总质量超过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限定标准,但未超过1000千克的,予以警告;超过1000千克的,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 另依据《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程度“严重”,超限大于1000千克,每超载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超过3万元。应处以肆仟伍佰元整 的行政处罚。由于当事人按时到指定地点接受理,依据《山东省治超非现场执法工作规范》第三十五条规定,经行政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依法减轻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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