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联合印发《烟台市2019年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做好本市范围内环保设施开放工作。 一、为啥要对公众开放? 使公众理解环保、支持环保、参与环保,激发公众环境责任意识,推动形成崇尚生态文明、共建美丽烟台的良好风尚。 二、主要开放些啥? 环境监测设施、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危险废物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设施 三、烟台市有哪些开放设施? 目前我市共有三家单位入选全国第二批设施开放单位,分别为:烟台市高陵水库水质自动监测站、烟台市套子湾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莱阳光大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四、有何要求? 1、各设施开放单位每2个月至少组织开展1次开放活动,预约参观人数较多时应当适当增加开放次数。2019年六五环境日期间,已公布的各类设施单位所在区县的生态环境分局会同当地住房城乡建设(城管、水务)部门至少组织一场集中向公众开放活动。 2、开放单位应做好现场防护和应急预案,保证参观者安全,并对参观者进行安全教育。 3、开放单位应配备设施开放的宣传材料,规划合理的参观路线,应具备对参观者进行展示的显示设备等设施,可配备参观者交流互动的会议室。 4、开放单位应做好组织报名工作,及时审核来访人员信息。来访人员应如实登记有关信息,对于提供虚假信息的人员,开放单位可以拒绝其参观申请。 5、针对公众普遍关心的生态问题(如处理技术工艺、处理效果、监测程序等),开放单位及有关部门应抓住重点环节、重点问题,设计针对不同人群关注的讲解内容,进行生动形象、科学严谨的讲解,并与其进行充分交流互动。 6、开放单位科采取问卷调查、微信留言、意见信箱、电子邮箱、记录登记等形式进行开放活动效果反馈,收集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7、各开放单位应及时对开放情况进行总结评估,提炼经验,查找问题,整理保存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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