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业主表决方式,社会关注度较高,《意见》是如何规定的?对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业主表决方式,确实是社会关注度很高,争议较多,各方分歧也很大,需要我们高度重视和认真研究。对此,我们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民法典》第278条的规定,确定了业主的表决方式。即,以单元为单位,由业主自愿申请并与相关业主充分协商,经本单元房屋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书面签署同意意见。
为保障低楼层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民法典》293、296条的规定,《意见》明确提出加装电梯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尽量避免对相邻业主造成损害。
为切实做好业主之间的协商沟通,《意见》明确规定,由街道牵头、居民委员会参与,搭建协商平台进行民主协商、议事听证,引导各利益相关方理性表达意见诉求,寻求各方意愿的最大公约数,妥善解决问题矛盾。最终确实存在分歧达不成一致的,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二、我市出台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意见》在适用范围方面有哪些要求?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适用范围主要包括两部分:一是适用于本市环翠区、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乡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合法建设的地上主体结构4层及4层以上、原图纸设计无电梯的多业主住宅。二是适用于未列入未来10年内房屋征收、拆除计划,且符合加装电梯实施条件的住宅。
文登区、荣成市、乳山市、南海新区虽然不在该《意见》的适用范围内,但可以参照本《意见》组织实施辖区范围内既有住宅的加装电梯工作。
三、《意见》对申请加装电梯的实施程序是怎么规定的?
申请加装电梯,实施程序主要包括以下6个步骤:
一是签订协议,委托具备相应资质设计单位编制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建筑设计方案。二是规划审批,规划部门办理建筑设计方案审批意见书,行政审批部门办理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是开工备案,向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施工备案;四是组织有资质的实施单位进行施工;五是竣工验收,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竣工验收,组织特种设备及规划验收,办理竣工备案手续。六是财政补助,向住建、财政部门申请财政资金补贴。
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财政是如何进行补贴的?
《意见》规定,加装电梯是按照每部总造价的40%给予财政补贴,上限不超过20万元。列入老旧小区改造范围的加装电梯项目,补助资金由各区市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资金统筹考虑,具体补贴申请程序由各区市自行制定。未列入老旧小区改造范围的加装电梯,由市级和区级按5:5予以补贴;加装电梯竣工验收合格后,实施主体持加装电梯规划许可证、竣工验收合格证明等材料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提交补助资金申请,提交《威海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项目财政补助资金申请书》;市住建部门依据资金补助申请的时间节点登记排序,并结合加装电梯年度计划,每年10月底前向市财政局提供本年度市级补贴资金意见,由市财政局拨付各区。
五、加装电梯后,如何做好加装电梯的后期维护及保养?
对于加装电梯的后期维修维护,《意见》有着明确的规定,要求电梯共有人应当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人员负责管理电梯,受托人(单位)履行特种设备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义务,承担相应责任。共有人未委托的,由共有人或者实际管理人履行管理义务,承担相应责任。电梯使用单位(人)应当依法向市场监管部门办理使用登记等手续,做好安全使用管理工作;应当委托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取得许可的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单位进行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应当在电梯安全检验检测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具有资质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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