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工作任务 | 进展成效 | 后续举措 |
8 | 培育壮大新能源产业 | 1.组织各区(市)调研属地屋顶现场情况,申报整县制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试点,我市五区一市全部纳入国家试点范围。 2.按照全市锂电产业规划论证会反馈意见完成修改和成定稿提报工作,待提交上会研究。 3.开展调研活动,促进我市锂电企业与应用企业形成密切的合作关系,加大我市锂电产品在后端应用市场的占有率。 4.积极开展新能源招商对接,对企业投资意向和拟建设项目进行座谈研究,并向市投资促进局报送了10条招商线索信息,已完成2条签约,并对签约项目实施跟踪,计划9月份实现一处项目开工落地。 | 分管领导:刘明 责任科室:新能源科 |
16 | 深入实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全市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 | 持续巩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效,强化履职尽责意识,采取“四不两直”联合查、异地互查等方式,加强督导检查,前三季度,开展煤矿安全检查97矿次,查出各类安全问题隐患1779条,立案处罚9矿次,共计罚款292万元;开展油气管道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排查企业18次,发现问题隐患130条,并全部实现销项;积极开展电力执法检查活动,累计检查企业38家,查处各类问题隐患198项。自2021年2月4日起,选派36名专业人员,对全市煤矿进行盯守,累计报送驻矿盯守日志3726份。 | 分管领导:马士江、刘明 责任科室:执法一科、执法三科、执法四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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