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1年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的通知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

关于申报2021年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的通知

渝人社〔2021〕335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财政局,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财政局,重庆高新区公共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财政局,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财政局,市级有关部门人事(干部)处,各大中型企业人力资源部门,各职业院校,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加快培养大批高技能人才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人才培训培养平台作用,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74号)精神和“巴渝工匠2025”行动计划,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试行)》(人社厅发〔2013〕52号)和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管理办法》(渝人社发〔2017〕183号)等要求,现就组织开展2021年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结合我市经济产业发展对高技能人才需求,2021年拟评审推荐3个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新建8个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二、申报条件

    具备高技能人才培训能力的职业院校、企业(行业)技能培训中心、职业培训机构和城市公共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并符合以下条件:

    (一)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1.规范管理。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高效的组织管理体系,建立了规范的培训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风险管理等制度;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未发生过违法违规事件。

    2.培训能力。一是培训场所和设施设备符合国家建设和安全标准,满足年培训高级工以上高技能人才1000名以上的需要。二是培训目标明确,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标准要求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具有与3~5个经济发展急需、短缺高技能人才培训的特色专业(职业)相匹配的实训装备。三是面向企业和社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年培训规模不少于3000人,其中,高级工以上培训不少于20%以上。

    3.师资队伍。有符合培训要求的稳定的专兼职教师队伍,师生比为1:16-1:20;高级实习指导教师和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教师占实训教师总数的45%以上。

    4.校企合作。与5家以上大、中型企业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有5个以上专业与合作企业共同研究确定专业建设、课程设置、培养计划、师资建设、研发课题和学生实习方案,并与合作企业共建了学生实习基地,聘请技师、高级技师和优秀专业技术人才担任指导教师。

    (二)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1.规范管理。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高效的组织管理体系,建立了规范的培训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风险管理等制度;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未发生过违法违规事件。

    2.培训能力。培训场所和设施设备符合国家建设和安全标准,满足年培训高级工以上高技能人才500名以上的需要;培训目标明确,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标准要求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具有与2~3个经济发展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培训的特色专业(职业)相匹配的实训装备;面向企业和社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年培训规模不少于1500人,其中,高级工以上培训占20%以上。

    3.师资队伍。有符合培训要求的稳定的专兼职教师队伍,师生比为1:20-1:22;高级实习指导教师和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教师占实训教师总数的35%以上。

    4.校企合作。与3家以上大、中型企业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有3个以上专业与合作企业共同研究确定专业建设、课程设置、培养计划、师资建设、研发课题和学生实习方案,并与合作企业共建了学生实习基地,聘请技师、高级技师和优秀专业技术人才担任指导教师。

    三、申报评审

    (一)项目申报。申报单位按属地或归口管理原则,向所在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或上级行业主管部门申报,中央在渝单位向属地区县人力社保部门申报。申报材料主要包括《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表》《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或《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表》《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申报基本情况表》(详见附件1、2、3、4、5)。申报材料以A4纸双面打印一式2份,并装订成册,同时报送电子文档,并准备时长6分钟的PPT汇报。凡复印件需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由经办人签字后加盖公章。

    鼓励已建成的优秀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积极申报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已建成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的技工院校,可结合自身发展实际,调整新的专业方向,再次申报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其他已被确定为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的单位,不再重复申报。

    同时,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提升全民数字技能工作方案》要求,对具有数字技能培养优势的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申报单位予以重点考虑。

    (二)项目评审。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将组织专家,严格按照规定流程和纪律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市人力社保局公众信息网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发文组织实施。

    四、项目经费

    评定的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从2021年开始实施建设,建设周期两年。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经评审通过的,由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将按规定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审核备案,并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对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经评审通过的,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将按规定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

    五、其他要求

    (一)建设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是落实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的重要内容,对加快我市急需紧缺工种高技能人才培养,促进支柱和战略新兴产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财政局和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实施。

    (二)本次申报采取书面纸质申报和网上申报同步进行的方式,网上申报流程见《高级能人才培训基地网上平台申报操作手册》(附件6)。各申报单位要认真填写申报材料,保证真实有效,请各申报单位将审核签章的纸质申报材料以A4纸双面打印一式2份,并装订成册,经所在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或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审定后,于2021年10月9日18:00前报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服务大厅主厅)重庆市渝北区仙桃街道春华大道99号中国重庆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南区1号门三楼),逾期不再受理。凡复印件需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由经办人签字后加盖公章。同时,完成网上平台申报资料提交。

    已建成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并再次申报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的技工院校,还需提供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日常运行情况和成效成果总结报告。

    (三)请各申报单位人力资源部门相关负责人加入“巴渝工匠”工作QQ群(号码:198306029),便于信息沟通和工作交流。

    (四)各区县人力社保部门务必认真遴选、严格把关,鼓励建立区县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对已建立的区县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培养平台,可择优推荐参加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评选。

    材料接件: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王月姗、88152068

    政策咨询: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处  唐加峰、88126972;宋琦、88633735

    平台技术支持:王龙月、81803636


    附件:1.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

    2.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3.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表

    4.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5.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申报基本情况表

    6. 高级能人才培训基地网上平台申报操作手册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财政局

    2021年9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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