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滕州市召开村规民约修订完善工作推进会。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有关负责同志以及各镇街党(工)委副书记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修订村规民约事关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事关增强基层民主自治活力、构建和谐稳定社会环境,事关乡村振兴大局。要以修订村规民约为契机,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小宪法”作用,做到大事有村规,小事有民约,逐渐实现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
会议强调,在修订完善村规民约过程中要强化“五个坚持”。要坚持政府主导,形成工作合力。要广泛宣传动员,部门统筹推进,确保村规民约与群众息息相关的生产生活相结合。要坚持民主决策,运用好民主程序,争取群众支持。将群众情感认同作为调节党群关系、邻里关系、家庭关系的重要准则,积极引导村民参与到村规民约的修订之中。要坚持与时俱进,搞好工作结合。聚焦群众新需求,把村规民约修订与垃圾分类、电信防诈、移风易俗、信访维稳、民生福祉等工作相结合。要坚持示范带动,加快修订进程。每个镇街确定1-2个样板村,制定凸显特色、贴合实际的村规民约,加大推广力度。要坚持法治保障,依法依规修订。要加强对条文内容的合法性审查,确保修订的村规民约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符合法律法规。
会议要求,各镇街要将指导规范村规民约修订工作作为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一村一策,加强指导、严格把关、推动落实,确保制定出务实管用、符合镇村实际的村规民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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