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为全面推进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一步优化市区道路交通秩序,推动市区文明创建常态长效、深化拓展。连日来,滕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举全警之力,以最大决心、最强力度、最实措施,奋力做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市区道路交通秩序管控工作。

大队以辖区主要路口及市区主干道和城乡结合部、学校周边、农贸市场、城镇集市、医院周边等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多发、秩序混乱、事故凸显的路段为重点整治区域,叮嘱群众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闯红灯、逆行、超越停止线,不在机动车道路内行驶,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杜绝交通违法行为。

对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戴安全头盔的违法驾驶人进行批评教育和宣传引导,让违法人员深刻意识到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头部受到撞击后容易危及生命,而佩戴安全头盔,是最简单最有效的保护措施,正确佩戴安全头盔是对生命的保护。

文明在脚下,交警在路上。创建文明城市,需要每个人积极参与;城市文明交通,更需要从身边小事做起。在此,滕州交警呼吁广大市民,一起携起手来,团结一心,众志成城,自觉摈弃交通陋习,文明平安出行,为创建文明城市贡献自己的力量,孕育出共创、共建、共享的文明交通幸福之果,推动滕州向着文明的更远方扬帆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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