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南川区城市管理局
关于《关于规范城区装饰装修垃圾收运处置工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一、政策出台的背景依据
为进一步规范城区装饰装修垃圾存放、收集、清运、处置行为,加强和规范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扼制因装饰装修垃圾乱堆放、乱倾倒而引起的环境污染问题,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结合我区城市环境实际情况而制定。
二、适用范围、施行时间、装饰装修垃圾管理责任人
适用的范围:南川区城市建成区
施行的时间:自2021年3月22日起施行
具体责任人:
(一)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及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办公和经营场所,物业服务企业为管理责任人。
(二)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及未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居民楼院,所在社区居委会为管理责任人。
(三)未实行物业管理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办公和经营场所,本单位为管理责任人。
(四)工程建设项目的装饰装修垃圾,建设方为管理责任人。
(五)上述规定不能确定管理责任人的,所在街道办事处或园区管委会为管理责任人。
三、文件主要内容
(一)明确装饰装修垃圾管理责任人。
(二)强化装饰装修垃圾源头管控,督促管理责任人规范设置装饰装修垃圾堆放场地,装饰垃圾产生人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装饰装修垃圾分类后再投放。
(三)规范装饰装修垃圾运输、处置行为,落实装饰装修垃圾运输、处置核准制度,实行装饰装修垃圾运输、处置“联单”制度,实行装饰装修垃圾台账管理制度。
(四)各有关部门(单位)及装饰垃圾管理责任人要加强对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部门(单位)间要强化联动,信息互通,共同推动城区装饰装修垃圾存放、收集、运输、处置行为规范化。
(五)发动社会力量参与监督管理。
四、政策中涉及的关键词、专业名词解释
装饰装修垃圾: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和其他固体废物。
扬尘污染:指泥地裸露,以及在房屋建设施工、道路与管线施工、房屋拆除、物料运输、物料堆放、道路保洁、植物栽种和养护等活动中产生的粉尘颗粒物,对大气造成的污染。
抑尘措施:为控制扬尘污染而采取的方法和举措。
五、新旧政策对比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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