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功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财政局:
根据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济南市财政局《关于转发的通知》(济人社字〔2021〕14号)规定,“当存量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低于建账资金规模10%时,停止以工代训政策执行”。目前,我市专账资金使用量已达到文件规定的停止执行以工代训政策的规模,现就停止执行企业稳岗扩岗专项支持计划以工代训政策通知如下:
自9月18日零时起,停止受理2021年度新吸纳劳动者以工代训政策申请,此前业务系统已受理的申请按规定办结。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济南市财政局
2021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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