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山亭区招聘公益性岗位公告

    为促进城乡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根据《枣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枣庄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枣庄市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枣人社字〔2021〕6号)《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枣庄市就业援助办法的通知》(枣政办字〔2020〕53号)、《关于印发的通知》(枣财社[2019]19号)公益性岗位有关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现就面向全区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数量

1、招聘范围限山亭区户籍各类就业困难人员,重点是零就业家庭人员、建档立卡适龄贫困劳动力。

2、本次招聘公益性岗位共20个。为劳动保障协理岗、档案归整协理岗。

二、招聘报名条件

1、高中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熟悉计算机操作,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残疾人报考的可适当放宽学历;

2、枣庄市山亭区户籍(2021年9月16日前具有山亭区户籍);

3、40周岁及以下(1981年9月16日以后出生);

(三)其他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党纪行政处分处分期未满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有作弊行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

三、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16日至2021年10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山亭区府前西路邻里广场二楼E区C07室、山亭区府前东路市民中心一楼D区就业服务窗口

3、报名所需材料:毕业证书、身份证、户口簿、诚信承诺书、《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表》。

四、招聘流程

1、申请公益性岗位的就业困难人员,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向常住地镇、街人社所提出申请,填写《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镇(街)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并在申请人居住地社区(村)进行公示(3天)。

2、公示无异议的就业困难人员,填写《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表》并加盖镇街、社区公章,由本人持身份证、毕业证书、诚信承诺书、《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和《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表》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

3、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采取面试的形式,确定招用人员名单,并对拟招用人员公示5天,无异议的确定为招用人选。

4、根据招聘岗位情况,结合用人单位需求,确定招用人员的具体公益性岗位,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五、招聘后管理及待遇

本次招聘的区属公共服务岗位,按照“谁用人、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由用人单位直接聘用,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由用人单位向区人社部门申请。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社会保险补贴标准参照年度社会保险最低缴费基数,根据用人单位为就业困难人员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给予补贴。

公益性岗位聘用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动态管理和退出机制,退出即终止聘用关系。

咨询电话:0632-8811539  0632-8823786


附件1:枣庄市山亭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

附件2:报名表

附件3:承诺书         




山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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