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菏泽市财政局《关于菏泽市老年大学学费标准(试行)的批复》

菏泽市老年大学:

你校《关于菏泽市老年大学学费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老年大学学费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0〕62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菏泽市老年大学学费标准为:声乐、摄影、舞蹈、书法、绘画、戏剧、太极拳、模特走秀、诗词、生活类(烹饪、插花、泥塑、茶艺、手工艺、园艺)等专业每生每学期不超过120元;二胡、葫芦丝每生每学期不超过150元;计算机、摄影后期每生每学期不超过160元;器乐专业(电子琴、古筝、手风琴、电钢琴)每生每学期不超过180元;钢琴专业每生每学期不超过400元。

二、老年大学学费按照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使用省财政厅统一监制的山东省财政票据,收费收入通过山东省非税收入征收和财政票据管理系统全额缴入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费单位应按规定做好收费公示,自觉接受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和社会监督。

三、各县区老年大学学费标准由县区发展改革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制定。

四、本批复自2021年9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2年8月31日,试行期一年,试行期满前3个月,按有关规定重新申请报批。


菏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菏泽市财政局

2021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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