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纪检监察报丨环保不作为也是一种污染

在生态环境保护上,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是更严重的污染。


9月6日,第二轮第四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集中公开通报了7个典型案例。


从通报看,7个案例都涉及不作为、慢作为,不担当、不碰硬,甚至敷衍应对、弄虚作假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比如,四川省遂宁市有关部门不作为、乱作为,监管严重缺失,放任有关企业长期以“土壤改良”之名非法处置污泥。有关企业被群众投诉14次,仍不按规定查处违法行为,导致企业有恃无恐、问题愈演愈烈。


比如,吉林省长春市农安县机砖厂取土坑变身垃圾填埋场,当地接到反映后未经认真调查即认定该问题不属实,仅督促土地使用者平整土地覆盖土层,恢复原地貌。长春市有关部门甚至出具“此处只用于建筑垃圾、建筑残土回填,不存在生活垃圾”的虚假证明,试图蒙混过关。


再如,中国有色集团下属大冶有色公司环境污染严重,整改工作避重就轻,冶炼厂采用向沉淀池投加铁粉和双氧水的应急措施进行“整改”,却不解决设施建设不规范、雨污管网老旧破损等根本性问题。中央环保督察发现的种种乱象,根源上是一些领导干部和有关部门政治站位不高,政绩观错位,责任心缺失。


生态环境是关系党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也是关系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必须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然而一些地方、企业思想上认识不到位,政治敏锐性不强,不对标中央要求,贪图短期经济效益,对于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问题不敢担责,观望应付、心存侥幸、行动迟缓,表面整改、虚假整改,以致“整改”不断,污染不停。产生乱象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一些地方对环保整改的日常监督监管不到位,压力传导不足。少数地方满足于整改方案印发了、任务分解了、签字背书了,就是不看实际行动、实际效果怎么样,从根源上彻底解决了没有。


督查不到位、监督整改不力、考核不严格,最终必然导致隐患长期存在,或变个形式潜滋暗长。


各地不能只等到中央环保督察来发现问题、通报问题、督促整改,更不能陷入上级查一查就好转一下、不查就老样子的恶性循环。


要强化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相关地方、部门监管责任,加强对整改的监督检查,层层传导压力,对突出环境问题解决不到位、群众不满意的绝不放过。在生态环境保护上,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是更严重的污染。


各地都应当从通报的案例中汲取教训,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增强贯彻新发展理念的自觉性主动性,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布局优化,守好生态环保底线。


对于环境污染问题,动真碰硬、盯住不放,从严、从快、从实、从细抓好问题整改,高标准推进生态修复、保护、提升等工作,对整改中走形式、打折扣、搞变通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以实实在在的行动和成效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期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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