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城区涉VOCs夏季错峰生产豁免清单
根据枣庄市生态环境局下发的《枣庄市2021年夏秋季涉挥发性有机物行业企业差异化错峰(时)生产实施方案》(环委会字[2021]2号)文件的要求,经各企业上报,枣庄市生态环境局及薛城分局信息核对梳理后,现将涉VOCs夏季错峰生产豁免清单(1家企业)予以公式。
公式时间为:2021年9月14日-9月2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反馈至xcqdq@163.com。联系人:甘梦颖,联系电话:4446248。
附件:薛城区涉VOCs夏季错峰生产豁免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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