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态化开展《条例》宣传在全社会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2020年8月,《德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市司法局采取多种方式、通过多种渠道,积极开展宣传普及工作,推动其在德阳落地生根。日前,市委依法治市办主任、市司法局局长唐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详细介绍了相关工作情况。

唐华介绍说,《条例》出台后,为了让更多群众了解其内容,在全市形成学习、宣传、遵守《条例》的良好氛围,市司法局会同市委宣传部、市委依法治市办、市文明办,印发了《宣传工作方案》。同时,市司法局还将《条例》的宣传纳入德阳市年度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以及“法治四川行”德阳“一月一主题”活动,并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积极开展《条例》的宣传,推动《条例》落地生根。

唐华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将《条例》学习宣传与“法律七进”活动有机结合,将《条例》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的课程体系,纳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和领导干部会前学法内容,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对《条例》认识理解。同时,结合“开学第一课”活动,在学校广泛开展《条例》学习宣传和解读。利用“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发挥普法讲师团、法律服务小分队、普法志愿者、村社法律顾问作用,推动《条例》进机关、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单位、进宗教活动场所。

他说,一年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条例》集中宣传活动200余场次,同时通过“互联网+”模式与主流媒体通力合作,充分利用《德阳日报》、德阳广播电视台有关专刊专栏,以及法治文化公园、广场、长廊、宣传橱窗、LED显示屏、法治公交专线等法治宣传阵地,开展《条例》宣传,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让广大群众时时处处受到熏陶,使《条例》家喻户晓。

唐华表示,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将把《条例》的宣传纳入德阳市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常态化开展《条例》的宣传。并督促相关部门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普法责任制,不断创新宣传形式,提升宣传效果,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记者 张嵘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

参与评论

请回复有价值的信息,无意义的评论将很快被删除,账号将被禁止发言。

评论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