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建筑业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的激励政策》政策解读

经十四届区委第193次常委会、区政府第125次常务会研究决定,出台促进建筑业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的激励政策》(以下简称《激励政策》)。为便于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政策内容,现对相关政策作出如下解读:

一、政策出台的背景依据

2019年以来,按照区政府部门职能职责调整,由区住房城乡建委承担全区建筑工程管理等工作。为促进全区建筑业改革和持续健康发展,提高整体素质和综合竞争力,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恢复经济活力和稳岗就业,制定《激励政策》

二、政策的主要内容

第一条第一款至第二款是该《激励政策》的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第二条第一款至第五款是针对建筑企业行业的个性奖励政策,如鼓励企业提升资质等级、争创精品工程、科技创新等。第三条是保障措施及符合条件企业的申报要求。

三、政策中涉及的关键词、专业名词解释

(一)区属建筑企业注册地在江津区域内,并取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建筑业企业。

(二)建筑工法:是指以工程为对象、工艺为核心,运用系统工程的原理,把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结合起来,经过工程实践形成的综合配套的施工方法。它必须具有先进、适用和保证工程质量与安全、提高施工效率、降低工程成本等特点。

四、新旧政策对比

《激励政策》是由于去年受疫情影响,结合我区实际情况首次制定,所以无新旧政策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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