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的实施方案》
(烟发改能源〔2020〕85号)
(一)政策名称: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执行电价暂免收需量(容量)电费。
政策内容: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按其所在场所执行分类目录电价。向电网企业直接报装接电的经营性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政策名称:执行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类别中的两部制电价,2025年底前暂免收需量(容量)电费。
(二)政策名称:新能源汽车入场充电停车优惠。
政策内容:全市范围内实行政府定价管理和政府投资建设(含合资建设)的公共设施类停车场,给予入场充电的新能源汽车2小时/天免费停车优惠。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
参与评论
请回复有价值的信息,无意义的评论将很快被删除,账号将被禁止发言。
评论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