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内设机构(2021)

(一)办公室(挂法制调研室牌子)。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上传下达,对外联络,文、电、函收发、保密等日常行政办公事务;负责局主要领导批示、重要工作部署和会议交办等事项的督办、查办、上报工作;负责会议会务、日常接待、机关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做好车辆、装备的管理、维修保养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基建、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政策重大课题的调查研究;负责综合性文字材料的撰写及上报材料的审核把关;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落实;负责新闻宣传工作;负责电子政务平台及网站的日常管理维护工作;负责舆情监管及新媒体宣传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管理、教育培训、考核奖惩、工资福利保险、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负责局管干部的选拔、考核工作;负责城市管理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开发工作;负责年度目标考核工作;负责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计生办、民兵预备役和老干部工作;负责编制年度财务收支预、决算;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指导所属财务独立单位的财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固定资产的登记、建档和处置工作;负责协调财政、税务、审计等方面工作;负责财务人员的管理与培训工作;履行内部审计职责,负责对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财务收支、经济责任和国有资产管理等进行内部审计、监督;负责提报装备配备、购置计划;负责各类车辆、器材、制服等装备的购置工作。

负责有关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方面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有关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培训宣传工作;负责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并拟订具体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负责综合行政执法案件的审核审查工作;负责行政赔偿、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听证工作;负责行政执法证件和执法文书的管理;负责拟订重大执法决定的处理建议,并提请集体研究;负责法制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负责拟订局综合行政执法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综合行政执法方面与相关部门、镇(街道)沟通联系和组织协调工作;负责行政执法案件的督办、业务指导、评议考核工作;负责错案追究工作。

(二)信息工作室(挂城乡环卫一体化办公室牌子)。负责区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的规划、建设、运行和日常管理、维护工作;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向“智慧城管”及“智慧城市”的升级;负责实施数字化城市管理区域内各种城市管理问题的采集、分类、派遣和报送;负责实施对城市管理全方位、全时段的即时监控,指挥、协调和督促各专业部门的责任单位,及时处理城市管理问题;负责指导相关部门、镇(街道)关于数字化平台建设运行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研究制定城市管理中的事件、部件问题的监督与评价办法,并对责任区域单位履行城市管理责任的情况进行监督考核;负责向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提交全面、详实的基础数据,为领导科学管理城市提供参考依据;负责对数字化城管指挥监督中心采集员队伍日常教育、培训、监督考核管理;负责受理来信、来访和举报工作;负责投诉热线的日常管理和指令派遣工作;督导责任区域单位加快解决问题,及时向上级反馈,做到快速反应,一办到底;负责市长信箱、区长信箱、网络投诉以及上级领导交办事项的承办、转办和督办工作;负责督促、检查、指导所属单位的投诉受理工作。负责对局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履行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情况、规章制度执行情况、遵守纪律作风规定等情况进行督查,并根据督查情况提出处理建议,负责印发通报及日常绩效考核工作;负责联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负责参与编制城乡环境卫生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对全区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情况进行指导监督、检查考核;负责镇域、路域环境综合整治指导监督、检查考核工作;牵头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指导监督、检查考核各镇街城镇管理和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机关党组织。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配备机关党组织专职副书记1名,按内设机构正职配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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