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区财政局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努力克服疫情不利影响,集中财力保障重点支出;认真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积极化解财政收支矛盾,保障财政平稳运行,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较好。2020年区级预算执行结果表明,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亿元,加上税收返还、转移支付等各项收入24.94亿元,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总财力29.94亿元。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78亿元,加上债券还本、上解上级支出等9.01亿元,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29.79亿元。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不完整。2020年未单独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二)年初预算编制不细化。2020年区级公共预算支出应批复到部门19.32亿元,实际批复10.28亿元,批复到位率为53.21%。
(三)应缴未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1亿元。主要是:罚没收入6750.39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1560.92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513.2万元、专项收入246.14万元。
(四)应缴未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79亿元。主要是:土地出让金2.26亿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3502.37万元、划拨土地收入918.49万元、补缴土地价款886.71万元。
(五)上级专项转移拨付不及时7532.62万元。2020年度,收到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2.49亿元,当年拨付1.74亿元,未拨付7532.62万元。截至今年4月末,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余额441.99万元还未拨付。
(六)公务卡制度执行不到位。截至2020年底,全区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的预算部门和单位应使用公务卡结算的支出,均未使用公务卡进行结算。
(七)未制定公物仓管理办法。2020年7月,市财政局出台《枣庄市市级政府公物仓管理办法》,自2020年8月1日起实施。目前,区财政还未出台区本级公物仓管理办法。
(八)漏记股权投资1.13亿元。2020年,区财政分三次向晟汇交通拨付资金1.13亿元,拨款单列示资金用途为“晟汇集团注资”,但未作为“股权投资”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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