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钢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7月份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2021年7月份,区本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核查处置任务中,涉及我区10家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济南市钢城区佑一快餐店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油条)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检日期:2021年6月30日。
样品名称:油条
不合格情况:“该批次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核实情况:
1.现场检查情况:2021年7月15日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被抽检同批次的油条。
2.查封扣押措施:无。
3.购销情况:生产加工购进5kg,销售5kg。
(三)监督企业召回情况:2021年7月15日当场告知整改。该单位于2021年8月23日提交排查整改报告,已主动加强食品安全知识学习、提高责任意识、规范进货查验义务、更换无铝泡打粉,开展自查整改。
(四)其他风险控制措施。广大消费者如果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二、莱芜市钢城区阿莲百货店经营标签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味极鲜酱油(酿造酱油))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检日期:2021年6月28日。
样品名称:味极鲜酱油(酿造酱油)
不合格情况:“经抽样检验,全氮(以氮计)项目不符合GB/T18186-2000《酿造酱油》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核实情况:
1.现场检查情况:2021年7月16日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被抽检同批次的味极鲜酱油(酿造酱油)。
2.查封扣押措施:无。
3.购销情况:购进、销售12瓶。
(三)监督企业召回情况:2021年7月16日当场告知整改。该单位于2021年8月17日提交排查整改报告,已主动规范进货查验、落实索证索票,开展自查整改。
(四)其他风险控制措施。广大消费者如果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三、莱芜泰香居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味极鲜酱油(酿造酱油))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检日期:2021年6月28日。
样品名称:味极鲜酱油(酿造酱油)
不合格情况:“经抽样检验,全氮(以氮计)项目不符合GB/T18186-2000《酿造酱油》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核实情况:
1.现场检查情况:2021年7月19日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被抽检同批次的味极鲜酱油(酿造酱油)。
2.查封扣押措施:无。
3.购销情况:生产、销售600瓶。
(三)监督企业召回情况:2021年7月19日当场告知整改。该单位于2021年8月8日提交排查整改报告,已主动规范记录核对、加强人员培训,开展自查整改。
(四)其他风险控制措施。广大消费者如果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四、莱芜市钢城区果乐园水果店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耙耙柑)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检日期:2021年6月30日。
样品名称:耙耙柑
不合格情况:“经抽样检验,三唑磷项目不符合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核实情况:
1.现场检查情况:2021年7月19日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被抽检同批次的耙耙柑。
2.查封扣押措施:无。
3.购销情况:购进、销售28.3kg。
(三)监督企业召回情况:2021年7月19日当场告知整改。该单位于2021年8月6日提交排查整改报告,已主动加强进货查验落实、规范留存、寻求质量好的供货商长期合作,开展自查整改。
(四)其他风险控制措施。广大消费者如果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五、济南市钢城区千里香馄饨店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卷心菜豆腐包子)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检日期:2021年7月2日。
样品名称:卷心菜豆腐包子
不合格情况:“经抽样检验,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核实情况:
1.现场检查情况:2021年7月21日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被抽检同批次的卷心菜豆腐包子。
2.查封扣押措施:无。
3.购销情况:现场加工制售25个。
(三)监督企业召回情况:2021年7月21日当场告知整改。该单位于2021年8月4日提交排查整改报告,已主动停止经营、规范进货查验,开展自查整改。
(四)其他风险控制措施。广大消费者如果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六、莱芜市钢城区阿莲百货店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香蕉)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检日期:2021年7月15日。
样品名称:香蕉
不合格情况:“经抽样检验,吡虫啉项目不符合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核实情况:
1.现场检查情况:2021年7月30日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被抽检同批次的香蕉。
2.查封扣押措施:无。
3.购销情况:购进、销售8kg。
(三)监督企业召回情况:2021年7月30日当场告知整改。该单位于2021年8月24日提交排查整改报告,已主动停止经营该供货商的香蕉、加强进货查验落实、规范留存,开展自查整改。
(四)其他风险控制措施。广大消费者如果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七、济南市钢城区富泰庄园饭店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姜)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检日期:2021年7月15日。
样品名称:姜
不合格情况:“经抽样检验,吡虫啉、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核实情况:
1.现场检查情况:2021年7月30日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被抽检同批次的姜。
2.查封扣押措施:无。
3.购销情况:购进3kg、抽检2.05kg,其余未使用。
(三)监督企业召回情况:2021年7月30日当场告知整改。该单位于2021年8月23日提交排查整改报告,已停止购进该供货商的姜、主动加强进货查验落实、规范留存合格证明,开展自查整改。
(四)其他风险控制措施。广大消费者如果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八、济南市钢城区火焰山烧烤店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绿豆芽)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检日期:2021年7月14日。
样品名称:绿豆芽
不合格情况:“经抽样检验,该样品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农业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第11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核实情况:
1.现场检查情况:2021年7月30日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被抽检同批次的绿豆芽。
2.查封扣押措施:无。
3.购销情况:购进2.05kg、抽检2.05kg。
(三)监督企业召回情况:2021年7月30日当场告知整改。该单位于2021年8月24日提交排查整改报告,已主动加强食品法律法规学习、停止与该供货商合作、主动加强进货查验落实、规范留存合格证明,开展自查整改。
(四)其他风险控制措施。广大消费者如果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九、莱芜市钢城区李庆本果蔬店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香蕉)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检日期:2021年7月15日。
样品名称:香蕉
不合格情况:“经抽样检验,吡虫啉项目不符合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核实情况:
1.现场检查情况:2021年7月30日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被抽检同批次的香蕉。
2.查封扣押措施:无。
3.购销情况:购进、销售8.5kg。
(三)监督企业召回情况:2021年7月30日当场告知整改。该单位于2021年8月23日提交排查整改报告,已主动停止经营该供货商的香蕉,加强进货查验落实、规范留存合格证明,开展自查整改。
(四)其他风险控制措施。广大消费者如果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十、济南市钢城区英山蔬菜铺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辣椒、油白菜)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检日期:2021年7月13日。
样品名称:辣椒、油白菜
不合格情况:“经抽样检验,该批次辣椒氧乐果项目不符合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经抽样检验,该批次油白菜毒死蜱、吡虫啉项目不符合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核实情况:
1.现场检查情况:2021年8月5日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被抽检同批次的辣椒和油白菜。
2.查封扣押措施:无。
3.购销情况:购进、销售辣椒5kg;购进、销售油白菜8kg。
(三)监督企业召回情况:2021年8月5日当场告知整改。该单位于2021年9月6日提交排查整改报告,已主动停止经营该供货商的蔬菜、加强进货查验落实、规范留存合格证明,开展自查整改。
(四)其他风险控制措施。广大消费者如果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济南市钢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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