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电动车“进梯入户”难题,有效预防居民住宅小区电动车火灾事故地发生,近期来,滕州市在全市住宅小区范围内安装推广“电动车禁入电梯管控系统”,有效解决居民私自在家中给电动车充电引发的火灾难题。
据介绍,该系统安装在电梯轿厢顶部角落处,主要部件为一台具有智能识别功能的摄像机,通过线路与电梯监控系统相连接。当有人员进入电梯时,摄像机开始对进入电梯的人员和物体进行扫描和识别。识别过后,当发现有电动车进入电梯时,摄像头会发出闪光警报和语音提示,同时联动电梯监控系统,控制电梯门保持常开状态,使电梯无法运行。监控中心收到报警信号后,派人前往查看看情况,进行跟踪处理。
截止目前,全市已在辖区3个居民住宅小区、46个电梯内安装了“电动车禁入电梯管控系统”,电动车“进梯入户”现象得到了有效的遏制。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在全市安装有电梯的居民住宅内进行推广,切实在技术层面解决电动车消防安全管理难题,有效预防火灾事故地发生。
8月1日,应急管理部新出台的《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已正式实施。《规定》第三十七条第1款明确指出: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另外,第四十七条第7款规定: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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