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按照重庆市相关文件确定的定价权限、定价原则、指导标准,区发改委、区民政局深入殡葬服务机构进行了调研及成本(调查)测算,按照成本利润率控制在10%以内的原则,参照主城区、周边区县收费标准调整情况及市场价格,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经区政府同意后调整实施。
二、文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范》
《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2〕673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重庆市殡葬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办发〔2012〕149号)
《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渝价〔2013〕157号)
三、主要内容
(一)遗体告别厅租用:大告别厅(251㎡)600元/次,小告别厅(98㎡)200元/次,每次以2小时计;含场地基本布置(包括音响、告别棺、电子显示屏、两个花圈),馆内遗体抬运等。
(二)守灵治丧厅租用:大厅(348㎡)3000元/天,中厅(178㎡)2000元/天,小厅(96㎡)800元/天,不足12小时按半天收费,超过12小时不足24小时按一天收费。
四、执行时间
从2013年12月1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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