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信局、开发区经贸发展部:
按照《聊城市两化融合示范企业认定管理暂行办法》(聊工信发〔2019〕136号)规定,现组织开展2021年聊城市两化融合示范企业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企业在聊城市辖区内登记注册、依法纳税,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和独立的财务核算制度,企业财务、经营状况良好。
(二)在行业内具有代表性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三)企业信息化建设应用项目已运行并取得明显成效,有较好的推广示范作用。
(四)企业有意愿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包括公开发布典型案例以及为其他企业参观学习提供便利等。
(五)无严重不良信用记录。
(六)在以下方面至少有两项以上集成应用,且取得显著成效,具有示范引领作用,在行业中普适可复制。
1.企业通过有线、无线数据通信技术,拥有高速互联网接入通道,并组建企业内部数据网络(包括异地组网),使得企业内部网络信息安全、高效、稳定、畅通。
2.企业通过信息技术应用实现自主设计、制造的工业产品和装备的数字化、智能化。
3.企业建立实现了企业生产的精细化、管控一体化的生产执行系统、集散控制系统,生产过程控制基本实现了自动化、现代化。
4.信息技术在企业质量、计划、财务、办公、设备、生产、人力资源、安全、能源环境等企业管理环节有应用。
5.在市场营销中,企业物流与供应链管理过程应用了信息技术手段,并建有互动型门户网站,在产品销售方面电子商务所占比例超过30%。
6.企业利用信息技术促进节能减排效果良好。
(七)对取得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证书的企业优先给予申请及认定。
(八)往年申报成功的两化融合示范企业不能再次申报。
二、申报程序及要求
1. 企业填报《2021年聊城市两化融合示范企业申报书》(见附件2),向所在县级工信部门提出申请。
2. 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工信部门要认真把关,确保企业申报材料符合申报要求、证明材料完整并真实有效,并出具推荐意见。
3.市工信局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后确定并公布两化融合示范企业名单。
4.请于9月23日前将推荐意见、推荐汇总表(见附件1)和企业申报书(见附件2,A4版胶装,一式2份)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市工信局工业互联网科,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8288381
电子邮箱:lcsgxjgyhlwk@lc.shandong.cn
联系地址:聊城市政府北楼716室
附件:
1. 2021年聊城市两化融合示范企业推荐汇总表
2. 2021年聊城市两化融合示范企业申报书
3.《聊城市两化融合示范企业认定管理暂行办法》
聊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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