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安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广安府发〔2021〕8号)(以下简称《政策》),现将文件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和市委五届十二次全会精神,推动广安全力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协同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牵头,广安市科学技术局会同广安市人才办、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围绕建好平台、培育主体、技术攻关、成果转化、聚集人才等方面制定《政策》。
二、制定依据
《政策》主要制定依据为《四川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川府发〔2021〕8号)。
三、主要内容
《政策》共6个方面,24条,每条政策均明确了具体的支持经费或举措,主要内容包括:
第一部分:加大创新平台建设后激励。加大产业创新平台、重点实验室支持力度,支持新建中试熟化平台,支持创建双创示范基地、农业科技园区、星创天地、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
第二部分:加大创新主体科技研发转化后补助。对企业自身研发投入予以后补助,鼓励建设创新联合体和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对高水平的研发机构加大支持力度。
第三部分:加大科技型企业培育后扶持。支持培育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瞪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加大国、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创建支持力度,支持创建企业技术中心,鼓励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对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给予支持。
第四部分:加大科技项目攻关和转化后资助。实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揭榜挂帅”项目、奖励获得国、省科学技术奖、专利奖、配套支持实施国家、省级知识产权转化类项目。
第五部分:加大企业智能化建设后支持。支持工业企业加快推进智能化建设。
第六部分:加大高端创新人才(团队)引育支持。激发引才用才活力、支持建设高水平创新团队、聚集高端紧缺人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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