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司法鉴定执业风险防范有效降低投诉案件发生的通知》政策解读

为推进司法鉴定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以下简称“专项治理”)走深走实、取得成效,切实做好司法鉴定执业风险防范工作,有效降低司法鉴定投诉案件发生,持续提升司法鉴定质量和行业公信力,市司法局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司法鉴定执业风险防范有效降低投诉案件发生的通知》 (以下简称《通知》)。为方便区县(自治县)司法局、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以及社会公众广泛知晓《通知》内容,正确理解执行,现对《通知》作如下解读。        

 一、制定出台《通知》的必要性

司法鉴定投诉是对司法鉴定管理工作情况的重要反馈形式,是监督司法鉴定执业活动的重要手段。司法鉴定投诉案件发生率高与低是反映司法鉴定行业公信力的“晴雨表”,是人民群众对司法鉴定工作满不满意的直接反映。近年来,有关社会关注度高、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超时限鉴定、超范围鉴定、超标准收费、技术标准和规范使用不当、文书出具不规范以及严重违反鉴定程序规定实施鉴定等问题的投诉案件量居高不下,由此引发的投诉人越级上访时有发生。群众反映的投诉问题如果处理不好,矛盾纠纷未及时得到有效化解,必将严重影响司法鉴定行业形象,严重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严重危害司法公正。因此,抓好司法鉴定执业风险防范,进一步明确工作方向和着力点,加强预判,抓早抓小,标本兼治,多措并举,切实降低投诉案件的发生。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职责,进一步强化司法鉴定监督管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鉴定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主要思路和内容

《通知》从提高司法鉴定执业风险的重要性认识、规范司法鉴定执业风险源头控制、工作责任落实、建立长效机制、加强政策宣传等方面做出规定,主要内容是:

一是严格司法鉴定的受理审查。规范司法鉴定机构对司法鉴定事项的受理审查,落实审查责任,从严控制个人委托事项的受理审查,依法作出受理决定。对司法鉴定事项作出受理审查决定后,应当及时向当事人做好风险告知。

二是严格规范司法鉴定实施程序。司法鉴定机构应在登记的业务范围内开展鉴定活动,严格遵守程序规范,司法鉴定人应当严格遵守不得私自会见诉讼当事人或者代理人,不得接受未经委托方确认由诉讼当事人一方提交的鉴定材料等规定。

三是严格规范司法鉴定机构内部管理。压实机构负责人作为本机构依法执业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督促指导司法鉴定机构建立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健全重大敏感鉴定事项报告、鉴定材料保管使用、文书制作送达、财物管理、档案管理、印章证书管理、投诉以及严肃责任追究等机制,严格规范鉴定文书,严格按照统一的司法鉴定文书格式制作司法鉴定意见书。

四是严格规范司法鉴定人执业行为。加强度司法鉴定人的教育培训,不断提升能力素质,监督司法鉴定人严格执行程序规定,严格遵循职业操守。

五是严格规范司法鉴定投诉处理工作。严格执行《司法鉴定执业活动投诉处理办法》《重庆市司法鉴定执业活动投诉办理流程指南》,认真做好投诉处理工作。健全工作责任追究制,严肃问责相关责任人员,依法分类处理违法违规行为。

三、相关的政策查询途径

可以通过市司法局官网查询。文件原文链接:http://sfj.cq.gov.cn/zwgk_243/zfxxgkml1/zcwj/xzgfxwj/202107/t20210719_94864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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