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修订〈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安全监管分类标准(试行)〉的通知》(应急厅〔2019〕17号)规定:本“办法”所指的工贸企业为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8个行业企业。
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1﹒冶金行业。主要包括31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大类所包含的全部企业。2﹒有色行业。主要包括32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大类所包含的全部企业。3﹒建材行业。主要包括:30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大类企业。不包括:305玻璃制品制造中类所包含的全部企业;3073特种陶瓷制品制造,3074日用陶瓷制品制造,3075陈设艺术陶瓷制造,3076园艺陶瓷制造,3079其他陶瓷制品制造等5个小类的企业。4﹒机械行业。主要包括:33金属制品业,34通用设备制造业,35专用设备制造业,36汽车制造业,37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38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40仪器仪表制造业,43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等9大类企业。不包括:338金属制日用品制造,373船舶及相关装置制造,374航空、航天器及设备制造,376自行车和残疾人座车制造,384电池制造,385家用电力器具制造,387照明器具制造,403钟表与计时仪器制造,405衡器制造等9个中类所包含的全部企业;3322手工具制造,3324刀剪及类似日用金属工具制造,3351建筑、家具用金属配件制造,3379搪瓷日用品及其他搪瓷制品制造,3473照相机及器材制造,3587眼镜制造等6个小类的企业;3399其他未列明金属制品制造小类中武器弹药制造的企业;特种设备目录中的特种设备制造企业。5﹒轻工行业。主要包括:13农副食品加工业,14食品制造业,15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19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20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21家具制造业,22造纸和纸制品业,23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24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29橡胶和塑料制品业等10大类的企业;305玻璃制品制造,307陶瓷制品制造(除3071建筑陶瓷制品制造,3072卫生陶瓷制品制造),338金属制日用品制造,376自行车和残疾人座车制造,384电池制造,385家用电力器具制造,387照明器具制造,403钟表与计时仪器制造,405衡器制造,411日用杂品制造等10个中类所包含的全部企业;3322手工具制造,3324刀剪及类似日用金属工具制造,3351建筑、家具用金属配件制造,3379搪瓷日用品及其他搪瓷制品制造,3473照相机及器材制造,3587眼镜制造等6个小类的企业。不包括:131谷物磨制1个中类所包含的全部企业;1351牲畜屠宰,1352禽类屠宰,1511酒精制造等3个小类的企业;从种植、养殖、捕捞等环节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前的农、林、牧、渔业产品初加工服务的企业。6﹒纺织行业。主要包括:17纺织业,18纺织服装、服饰业等2大类所包含的全部企业。7﹒烟草行业。主要包括:16烟草制品业大类所包含的全部企业及5128烟草制品批发1个小类的企业。8﹒商贸行业。主要包括:51批发业,52零售业,59装卸搬运和仓储业,61住宿业,62餐饮业等5大类的企业(不含消防、燃气的监管)。不包括:515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518贸易经纪与代理,525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529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591装卸搬运,594危险品仓储,596中药材仓储,624餐饮配送及外卖送餐服务等8个中类所包含的全部企业;5112种子批发,5128烟草制品批发,5162石油及制品批发,5166化肥批发,5167农药批发,5168农业薄膜批发,5169其他化工产品批发,5191再生物资回收与批发,5265机动车燃油零售,5266机动车燃气零售,5267机动车充电销售,5951谷物仓储等12个小类的企业。
二、什么是安全生产标准化?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是指通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排查治理隐患和监控重大危险源,建立预防机制,规范生产行为,使各生产环节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人、机、物、环处于良好的生产状态,并持续改进,不断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
为了全面规范各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使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进一步规范化、系统化、科学化、标准化,做到有据可依,有章可循。在总结相关行业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国情及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共性要求和特点,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制定了国家标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2016),规定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建立、保持与评定的原则和一般要求,以及目标职责、制度化管理、教育培训、现场管理、安全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和持续改进8个体系的核心技术要求。该标准适用于工矿商贸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有关行业制修订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评定标准,以及对标准化工作的咨询、服务、评审、科研、管理和规划等。
三、重庆市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原则?
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与监督检查“一体化”是我市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总体原则。同时,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坚持“企业自主创建达标、专家组对评审结果负责、应急部门监督执法”的原则。
(一)评审分离、执法协同的原则。接受聘请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提供辅导服务的技术服务单位和专家,不得承担对该企业的标准化验收等工作;评审专家组对评审组织单位负责,各级应急部门要同步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二)服务为先、注重效能的原则。各级应急部门和从事评审、技术服务的单位、专家要牢固树立服务企业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帮助指导企业实现安全条件达标升级。
(三)诚信自律、减轻负担的原则。评审考核工作不得收取任何服务费用,严禁借评审验收、技术服务之机吃拿卡要或者搭车收费。评审考核费用由本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列支。
四、安全生产标准化如何分级评审?
按照企业达标(分一级、二级、三级)、专业达标和岗位达标三种模式,全面推进我市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总体目标要求,实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
市应急局为企业达标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组织单位;各区县(自治县、经开区)应急局按照职能职责,明确企业达标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组织单位,并报市应急局备案;各区县(自治县、经开区)应急局按照职能职责,明确专业达标评审组织单位;乡镇(街道)为岗位达标评审组织单位。评审组织单位负责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的组织工作。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相关工作由应急管理部负责。
各级评审组织单位要建立完善评审专家库,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专家原则上由市应急专家组工贸组专家担任,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专家原则上由市应急专家组工贸组专家和本地区应急专家组专家担任,专业达标评审专家由评审组织单位确定,原则上应取得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五、企业如何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
一是企业应根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2016)原则,严格对照《重庆市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达标基本规范评定细则与执法一体化检查清单(试行)》(以下简称“《企业达标清单》”)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运行。已制定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的,优先适用行业标准。(1)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参加不少于12学时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初次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主要负责人不少于32学时;(2)成立以企业主要负责人为首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组,并根据企业生产工艺技术特点和设施设备特性,选择相应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进行对标,修订企业相关标准、制度、规程,实现标准化的企业化;(3)开展以企业主要负责人为首的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同时根据企业化后的相关标准,按专业开展业务培训,实现标准化的专业化;(4)开展以企业主要负责人为首的标准化对标检查,进行全厂全岗位危险源辨识及风险评价,查找危险因素和危险环节,完善技术管理体系,制定岗位风险控制措施清单和安全操作清单,实现标准化的岗位化;(5)持续改进,将隐患排查治理“日周月”工作制度化。编制企业标准化实施方案,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并对隐患统计台账定期分析、制定完善改进措施,不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化水平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能力。
二是企业应针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开展行为规范化活动,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运行体系并不断完善。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运行至少3个月后,进行自评,形成自评报告,并评定创建标准化的等级。(1)企业应严格对照《企业达标清单》,对本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定,经自评达到相应分值后申请评审定级。(2)鼓励企业独立完成标准化的自建、自评和自我改进工作。企业可根据自身需要,自主选择技术服务机构或专家提供咨询、帮助、辅导等服务。聘请技术服务机构或专家提供辅导等服务的,应在自评报告中予以明确。
三是企业根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状况和自评结果,可以直接向评审组织单位提出相应等级的企业标准化评审申请。各级评审组织单位应当尊重企业申请级别的自主性。(1)申请标准化一级企业评审的,经市应急局同意后,向国家应急管理部确定的评审组织单位提出申请;(2)申请标准化二级企业评审的,经区县应急局同意后,由区县应急局统一向市应急局提出申请。中央在渝和市属企业原则上应建设二级及其以上标准化企业,可直接向市应急局提出申请;(3)申请标准化三级企业评审的,直接向本地评审组织单位提出申请。
申请标准化评审的企业应提交以下资料:
(1)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申请书和自评报告(含自评扣分项目汇总表);(2)重大危险源和重要危险部位资料、主要生产设施设备和辅助设备设施种类名录及数量清单;(3)企业组织机构图和安全管理网络图及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安全培训的资料;(4)选择专家或机构辅导的企业,还需备注辅导专家或机构名单;(5)评审需要的其他材料。
六、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程序?
按照一级抓巩固、二级抓提升、三级抓规范,以及企业达标和专业达标抓全面、岗位达标抓排查、未创建企业抓执法的要求,企业达标以评审组织单位直接组织验收为主,专业达标以委托评审单位验收为主,岗位达标以检查核查为主,规范企业标准化达标评审程序。鼓励企业自主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达标工作,实行创评管分离原则。
企业在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基本规范评定细则与执法一体化检查清单”(以下简称“标准化考评标准”)进行创建的过程中,突出以下工作:一是针对企业工艺特点、生产经营环境、季节气候变化以及危险源、危险因素、危险作业进行风险分析、危险辨识。二是将安全生产相关标准企业化、专业化、岗位化,把标准有效运行于企业,规范企业管理。三是开展以主要负责人为核心的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评审组在现场评审时,必须严格按照标准化考评标准进行现场打分,企业达标重点对全员培训、风险研判、危险辨识、隐患排查以及标准的企业化、专业化、岗位化等方面进行核查;专业达标重点对标准的专业化、岗位化进行核查;岗位达标重点对标准的岗位化进行检查。
(1)评审组织单位按照监督检查“三步曲”工作方法,对企业开展行政执法并对评审组工作进行监督,评审组应将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报告评审组织单位;
(2)评审组应独立开展评审工作,推选组长人选,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应牵头编制评审方案,明确评审流程,形成评审报告。原则上应该由3名及其以上相应专业评审专家组成评审组,且相关专业评审专家不少于1人;金属冶炼工艺和存在重大危险源的企业评审组不少于5人,且不少于2名相关专业评审专家;
(3)评审组与企业对接评审方案和评审流程,进行基础调查,对标准选择、单位制度、设施设备、技术管理、风险分析、重大危险源、较大危险因素辨识、防控、隐患排查等进行调查分析,开展评审工作,严格对照《企业达标清单》形成评审结果。
七、安全生产标准化怎样通告?
市、区应急局定期对全市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三级达标企业的名单进行通告,同时抄送同级相关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
(1)二级标准化,市应急局每季度集中向社会通告;
(2)三级标准化,区县评审组织单位应当在每月5日前定期将上月通过审核的三级标准化达标企业名单书面向同级应急部门通报。区县应急部门收集汇总后,每月10日前向社会通告并报送市应急局。
八、安全生产标准化称号会被撤销吗?
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认定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内企业每年应进行一次自评,并将自评结果报所在地的评审组织单位备案。
1. 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牌匾)的单位,在证书(牌匾)有效期内发生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原通告单位通告撤销其安全生产标准化单位资格:
(1)在评审过程中弄虚作假、申请材料不真实的;
(2)评审通过后安全管理水平下降,不符合相应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条件的;
(3)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生产安全事故的;
(4)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的。
2. 被撤销安全生产标准化资格的单位,自撤销之日起满1年后,方可重新申请评审。
3. 被撤销安全生产标准化资格的单位,应向原发证单位交回证书、牌匾。
九、安全生产标准化到期如何复评?
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资格的单位,3年有效期届满后,可自愿申请复评,换发证书、牌匾。满足以下条件,期满后可直接换发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牌匾:
(1)按照规定每年提交自评报告并在单位内部公示;
(2)持续运行并保持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等级水平,实施自查自改自报;
(3)未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
(4)应急部门在周期性安全生产标准化检查工作中,未发现企业安全管理存在突出问题或者重大隐患;
(5)未改建、扩建或者迁移生产经营、储存场所,未扩大生产经营许可范围。
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单位提升达到高等级标准化企业要求的,可以自愿向相应等级评审组织单位提出申请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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