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1年6月16日、2021年6月29日及2021年7月14日先后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拟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关于控股股东拟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开征集信息公告》(公告编号 2021-025)及《关于控股股东拟公开征集受让方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的进展公告》(2021-026)。
2021年9月7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湖南省财信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公开征集转让南华生物股份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我司于2021年6月29日通过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南华生物”)发布了《拟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开征集信息公告》(以下称“《公开征集信息公告》”),截至2021年7月12日公开征集期满,我司共收到1家意向受让方即顶寅通宸(上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递交的意向受让申请材料,经我司多次与受让方顶寅通宸(上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沟通要求补充材料后组织评审委员会对提交的受让申请材料进行评审,经评审委员会全体评审委员评审确认,顶寅通宸(上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递交的意向受让申请及相关资料不符合《公开征集信息公告》所要求的受让方资格、条件。
因此,我司决定终止本次公开征集转让南华生物股份。”
公司发布的信息以指定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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