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激励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财政资金股权投资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枣政字〔2020〕20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执行情况
财政资金股权投资以财政资金循环使用和绩效提升为目标,遵循“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突出重点、滚动使用,规范管理、防控风险”的原则,打破财政资金“事后奖补”的形式,集中财力办大事,确保财政资金股权投资依法合规、使用规范、安全高效,加快新旧动能转换,为全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和动力。
二、执行效果
根据我区具体情况,正在拟定《山亭区股权投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山亭区财政资金股权投资改革试点实施办法(暂行)》等配套文件,加快推进方案的实施。
三、存在的问题
由于我区为经济欠发达县,财政收入总量偏低,可用财力小,没有多余的财政资金投入企业,给方案的实施带来一定的困难。
四、意见建议
建议通过积极向上级财政争取企业发展补助资金拿出一定比例资金和通过区财政压减一般性预算支出,挤出一部分资金用于股权投资,解决我区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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