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广元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以下简称《预案》)正式印发,《预案》从组织指挥体系、运行机制等九个方面对突发事件应对做出规定。
本次印发的《预案》是全市防范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总纲,指导全市突发事件的风险防控、应急准备、监测预警、应对处置、恢复重建等工作。《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措施予以应对处置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在应对原则方面,突发事件应对应遵循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一领导、整体联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高效有序、协同应对,依法规范、科学支撑的原则。
在响应分级方面,突发事件发生后,市内各层面(包括基层组织和单位等)应根据突发事件初判级别、预期影响后果和本级应急处置能力等,综合研判确定本层级是否启动响应和启动响应的级别及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对于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引发舆论热议和社会各界高度关注,或发生在重点地区、重要会议及重大活动期间的,可适当提高响应级别。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情调整响应级别。市级层面应急响应一般由高到低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在启动应急响应方面,一级响应由市委或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决定启动并指挥应对;二级响应由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决定启动,并报市委、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后组织指挥应对;三级响应由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决定启动后,指定市级牵头部门组织指导协调或具体组织应对。县级层面响应级别可参照国家、省级和市级层面应急响应级别设置,结合本地实际情况予以明确。
在现场指挥权方面,下级政府成立现场指挥部开展先期处置的,当上级成立现场指挥部后,应立即移交现场指挥权,并做好相应的保障工作,在上级现场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开展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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