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矿山安监局关于征求《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关于征求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

体系考核定级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矿安综函〔2021〕15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急管理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工作,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组织编制了《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征求你单位意见。请各省级应急管理部门组织本地区市、县级应急管理部门和矿山企业,各有关中央企业集团总部组织所属矿山企业,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及理由,填写《修改意见表》(格式附后),连同电子版反馈至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安全基础司。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17日。

联系人及电话:吴宏勇,010-64464294(带传真);

电子邮箱:jcsjcc@126.com。

附件:

1.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办法(征求意见稿)

2.修改意见表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

2021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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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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