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局《关于组织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推荐工作的通知》(鲁市监知促函〔2021〕238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为做好我市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项目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推荐及名额
(一)《通知》指定推荐名额。中国科学院院士或中国工程院院士推荐、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推荐和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自荐的参评专利项目,由项目所在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组织申报(自荐)、筛选和审核工作,按规定名额将上报材料汇总后,由市局统一向上推荐。
(二)我市推荐名额。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组织申报、初选,推荐参评项目1项报送至市局,由市局按照分配名额择优向省局推荐。各推荐单位于2021年9月15日前,将推荐项目申报材料(项目材料电子件;推荐项目汇总表电子件及盖章扫描件)报送至市局,逾期视为放弃推荐。市局综合确定推荐项目后,再通知有关单位报送其他申报材料(纸件及电子件)。
(三)相关单位(专利权人)可通过全国性行业协会、院士渠道自行联系项目向国家局申报。为便于相关政策的落实,应在《通知》受理截止日后15个工作日内由各县局到市局备案。
二、相关要求
(一)各县级局要广泛宣传,认真组织,按照《通知》规定的参评条件和要求进行审核,按照程序进行公示,确保报送材料完整、真实、准确,不存在涉密内容,项目涉及的全体专利权人、发明人均同意参评。
(二)推荐工作要突出高质量发展要求,优先推荐基础研究、突破“卡脖子”技术难题,新旧动能转换“十强”产业和山东省“十四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等方面的专利项目。
(三)在符合《通知》参评条件及要求基础上,应当优先推荐山东省、潍坊市专利奖获奖项目。
(四)各推荐单位于2021年9月27日前,将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申报材料(推荐函或院士推荐意见书纸件;项目材料电子件,需以U盘储存)和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2,纸件及电子件)报送市局,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袁保臣;联系电话:8091419;
附件:1.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推荐函
2.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推荐项目汇总表
潍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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