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常州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意见》、《常州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办法》同步出台,为进一步改善城镇老旧小区居住环境、完善既有住宅使用功能明确具体要求和实施步骤。常州市财政局积极推进建立“老旧小区改造+加装电梯”工作机制,在改造老旧小区时,统筹推进加装电梯,减少重复开挖,降低工程投资,支持改造后的老旧小区既好看又好住。
一重礼:拓宽筹资渠道缓解居民筹资压力
对老旧小区改造和既有建筑加装电梯的筹资渠道进行整合,除居民出资外,增加了多种筹资渠道,形成社会各界支持、群众积极参与的浓厚氛围,多途径、多层次、多维度为老旧小区改造和加装电梯提供强有力支持。其中,老旧小区改造除积极引导落实居民出资责任外,还有9种资金筹集渠道,主要包括中央和省级各类补助资金,市级长效管理扶持资金,属地财政配套资金,政府专项债券,金融服务,供电、通信、广电、供水、燃气、排水、照明等专业经营单位改造投资等,同时支持各类专业机构等社会力量通过资金注入、建设运营、提供设备、提供服务等不同方式参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加装电梯有7种筹集渠道,业主可以通过自主筹集资金,提取住房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依法或按照约定使用物业公共收益,向金融机构贷款,申请财政性资金等方式筹集,也可以通过社会力量捐赠、资助、无偿提供技术服务以及其他合法资金筹集渠道筹集,大大减轻了业主出资压力。
二重礼:加大财政支持减轻居民出资压力
加大各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为老旧小区改造和加装电梯提供资金保障。提高加装电梯财政补贴力度,除在原规定基础上给予每户低保家庭最高不超过8万元的财政补助外,还对每台电梯给予建设补助,按照先建后补原则实施,六层及六层以上住宅10万元/台、五层住宅9万元/台、四层及以下住宅8万元/台,新办法施行前经批准已实施的加装电梯项目同样可享受补贴。同时,加装电梯涉及的通信、广电、电力、燃气、供水、排水、照明等专业管线单位迁移管线、恢复道路费用,由财政部门承担。
三重礼:建立机制打通加装电梯“最后一公里”
针对加装电梯工作最大难点在于业主协调这一问题,新办法明确建立“两个”工作机制,由政府搭台化解电梯加装矛盾:一是由辖市(区)人民政府建立加装电梯协调推进工作机制,组织推进本行政区域内加装电梯工作。二是由辖市(区)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建立加装电梯矛盾协调工作机制,加大调解力度,引导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化解纠纷。财政部门对加装电梯工作成效显著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给予工作经费补助,提高基层政府工作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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