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推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称代理机构)专业化发展,按照财政部和市财政局的要求,我区将于2021 年起组织开展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原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不再单独开展。现将《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2021年开展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渝财采购〔2021〕4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要求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高度重视,成立监督评价工作组
按照财政部和市财政局的要求,区财政局将成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组, 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按照《 2021年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评价指标体系》开展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遵守纪律,严格履行程序,依法处理违法违规问题。
二、监督评价工作范围及依据
本次监督评价工作主要针对代理机构2020年执业情况。区财政部门将对2020年度代理本级政府采购项目3个以上(含3个)的代理机构开展监督评价工作。法律法规依据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及有关制度办法、规范性文件等。依据《 2021 年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评价指标体系》开展监督评价工作。
三、监督评价工作时间安排
对代理机构的监督评价工作按照财政部的统一部署时间进行。各代理机构要把握时间结点,对照监督评价依据整理本机构相关情况及被抽取项目相关文件、数据等资料,对2020年度执业情况形成自查报告,于2021年6月15日前报送区财政部门。区财政部门将按照财政部统一部署的时间,逐项进行书面审查、现场监督评价、处理处罚和汇总报告。
四、监督评价工作抽取的政府采购项目
2020年度代理机构执业情况监督评价工作抽取的政府采购项目主要有:20A00422、20C0035、20A0135、20C00078、20A0164、20C00141、20C00123、20C00139、20A00371、20A00411、20A00243、20C00108、20B00012、20C00132、20A00349、20B00028、20A00297、20A00467、20C00121、20B00009、20C00145、20A00410、20A00312、20C00075。
重庆市荣昌区财政局
2021年5月27日
重 庆市荣昌区财政局 2021年5月27日印发
— 3 —
附件下载:
附件1:渝财采购〔2021〕4号.pdf
附件之附件1:财政部2021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通知.pdf
附件之附件2: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评价统计表.xlsx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