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台着力规范工业园区机构编制管理

  高台县顺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在机构设置、职能配置、编制保障等方面持续发力,着力消除制约县工业园区发展的体制机制壁垒,进一步规范工业园区管理,加快推动工业园区转型升级。

  印发“三定”规定,提升园区发展“内生力”。立足县工业园区发展实际和体制机制运行不够顺畅等问题,按规定程序报请审批高台工业园区“三定”规定,进一步明确园区机构性质、建制、编制及职能职责,实现行政职能、公益服务职能职责归位,理顺了行政管理体制,有效激发了园区内生活力。

  理顺机构设置,提升园区发展“组织力”。科学合理设置工业园区内设机构,突出招商引资、规划建设、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和监督管理等职能职责,设立5个内设机构和县工业园区综合服务中心1个事业单位,确保机构与职能的“条块”设置与园区发展需求相匹配,构建起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体制架构。

  厘清职能职责,提升园区发展“软实力”。注重实地调研、科学规划,将相关部门单位在工业园区设立的派出、派驻机构全部整合设置,将事关园区建设和企业发展的自然资源、住建规划、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生态环保等有关职能明确由工业园区实施,切实强化了工业园区招商引资、项目建设、规划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能力,进一步厘清了园区与相关部门单位的职能职责界限,切实保障了工业园区入驻企业蓬勃发展。

  加强编制保障,提升园区发展“源动力”。探索实施空编集中管理制度和编制周转制度,加大编制资源调控力度,深挖编制潜力,形成需求引领、基数不变、存量整合、动态供给的编制管理新模式,将有限的编制资源优先保障工业园区管理机构所需编制,进一步强化了工业园区的人员力量,为园区提质增效提供了有力的编制保障。(邓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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