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督办要求,我市对出台的《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德府发〔2020〕6 号)(以下简称《意见》)中的条款内容进行了修订。
一、《意见》修订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务院法制办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
二、《意见》修订内容
(一)将《意见》中“(二)发展建筑业总部经济。特级资质建筑业企业、综合甲级设计企业或年产值超百亿元建筑企业在我市设立总部,对总部办公、科研培训的建设用地按照招商引资有关用地政策予以支持。鼓励市外特级、一级施工总承包资质企业迁入我市或在我市设立一级以上独立法人子公司。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外地建筑业企业将总部迁入并注册落户我市的,除享受招商引资政策,依据资质等级,特级资质企业三年内年度产值达 100 亿元且缴税达 1 亿元的,一次性给予 1000 万元奖励;迁入我市的一级总承包企业三年内年度产值达 50 亿元且缴税达 5000 万元的,一次性给予 500 万元奖励;迁入我市的二级总承包企业三年内年度产值达 5 亿元且缴税达 500 万元的,一次性给予 50 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及德阳经开区管委会、德阳高新区管委会,市经外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修订为:发展建筑业总部经济。特级资质建筑业企业、综合甲级设计企业或年产值超百亿元建筑企业在我市设立总部,对总部办公、科研培训的建设用地按照招商引资有关用地政策予以支持。对市外特级、一级施工总承包资质企业自愿迁入我市或在我市设立一级以上独立法人子公司的;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外地建筑业企业自愿将总部迁入并注册落户我市的,享受招商引资政策。[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政府,各重点产业功能区,市经外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
(二)将《意见》中“(七)鼓励建筑企业增产创收。我市注册的建筑企业,在上一年基础上,每增加建筑业产值 1 亿元,且增加本地税收 100万元,可奖励 10 万元,单个企业最高奖励不超过 200 万元。[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各县(市、区)政府及德阳经开区管委会、德阳高新区管委会,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经外局]凡企业信誉良好(省诚信一体化监管平台未有不良行为),且上年度建筑业产值达到 10 亿元及以上且本地纳税 3000 万元以上的建筑业企业(集团),由市政府授予市建筑业龙头企业奖;凡上年度建筑业产值 10 亿元以下、5 亿元及以上且本地纳税 1500 万元以上的建筑业企业(集团),由市政府授予市建筑业骨干企业奖;凡上年度建筑业产值 5 亿元以下、 亿元及以上3且本地纳税 900 万元以上的建筑业企业(集团),由市政府授予市建筑业优秀企业奖。评选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评选一次,产值以当地统计部门入库数据为准。(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统计局、市税务局、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修订为:鼓励建筑企业增产创收。在我市注册的建筑企业,凡企业信誉良好(省诚信一体化监管平台未有不良行为),且为我市建筑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企业,由市政府授予市建筑业优秀企业奖。评选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评选一次,产值以当地统计部门入库数据为准。(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统计局、市税务局、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将《意见》中“(八)创成“天府杯”金奖的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 20 万元,创成“天府杯”银奖、“旌湖杯”金奖的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 10 万元。”修订为:创成“天府杯”金奖的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 20 万元,创成“天府杯”银奖、“旌湖杯”金奖、“旌湖杯”银奖的分别给予企业一次性2万元、2万元、1万元的奖励。
(四)将《意见》中“(九)积极发展装配式建筑。支持各县(市、区)建立绿色装配式建筑产业园。加大政策支持,积极引导装配式建筑行业快速发展。对认定为省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且年销售收入达到 1 亿元、缴税 750 万元以上的企业,一次性奖励 100 万元;认定为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且年销售收入达到 2 亿元、缴税 1500 万元以上的企业,一次性奖励 200 万元(分别获得国家、省建筑产业化基地的,按最高级别奖励,不重复奖励)。单装配率在 40%以上的项目,给予项目业主 100 元/㎡ 的奖励,单个项目奖励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装配率达到国家装配式建筑 A级标准的项目,给予项目业主 200 元/㎡ 的奖励,单个项目奖励最高不超过 200 万元。对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建设的项目,在评奖评先中予以倾斜。[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及德阳经开区管委会、德阳高新区管委会,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修订为:积极发展装配式建筑。支持建立绿色装配式建筑产业园。加大政策支持,积极引导装配式建筑行业快速发展。对认定为省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的企业予以鼓励。单装配率在 40%以上的项目,给予项目业主 100 元/㎡ 的奖励,单个项目奖励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装配率达到国家装配式建筑 A级标准的项目,给予项目业主 200 元/㎡ 的奖励,单个项目奖励最高不超过 200 万元。对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建设的项目,在评奖评先中予以倾斜。[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政府,各重点产业功能区,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
(五)将《意见》中“(十一)大力支持诚信企业引领本地市场。凡 PPP 项目当中有本地建筑业企业参与合作进行联合体投标的,在依法依规前提下同等条件予以优先考虑。民营投资项目使用德阳市诚信建筑施工企业作为总承包企业的,其投资项目完成年度建筑业产值达 5000 万元、且缴税 500 万元以上的,奖励投资企业 15万元。单个企业最高奖励不超过 200 万元。[责任单位: (市、各县区)政府及德阳经开区管委会、德阳高新区管委会,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经外局、市税务局、市人社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修订为:大力支持诚信企业引领本地市场。凡 PPP 项目当中有诚信度高建筑业企业参与合作进行联合体投标的,在依法依规前提下同等条件予以优先考虑。民营投资项目使用诚信建筑施工企业作为总承包企业的,给予投资企业鼓励。[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政府,各重点产业功能区,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经外局、市税务局、市人社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
(六)将《意见》中“(十六)探索招投标改革。由发改部门牵头召集,财政、审计、住建、公共资源交易等相关部门作为成员单位,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在项目立项时,通过联席会议确定为“采用公开招标的费用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过大”的情形后,项目审批部门可在依法依规前提下核准采用邀请招标。邀请对象由项目业主在所有进入我市中小型项目承包商名录的符合相关资质条件的本地承包商中随机选择。中小型项目承包商名录由市住建局牵头,会同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共同建立。市、县(市、区)立项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的,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设置“投标人在本市的诚信状况”等评分项,将投标人在我市的诚信状况等因素,纳入评标计算。(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国资委、市交通局、市水利局)”修订为:探索招投标改革。由发改部门牵头召集,财政、审计、住建、公共资源交易等相关部门作为成员单位,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在项目立项时,通过联席会议确定为“采用公开招标的费用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过大”的情形后,项目审批部门可在依法依规前提下核准采用邀请招标。邀请对象由项目业主在符合相关资质条件的诚信承包商中随机选择。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的,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设置“投标人的诚信状况”等评分项,将投标人的诚信状况等因素,纳入评标计算。(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国资委、市交通局、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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