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知识产权促进服务中心关于申报知识产权(专利)运用与保护资助项目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学城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园区分局,有关单位:



根据《绵阳市专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绵财规〔2018〕1号)规定,为促进专利技术的转化实施,进一步推动知识产权强企建设和高质量发展,拟对知识产权(专利)运用与保护项目进行资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在绵阳市辖区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二)在2020年7月31日至2021年8月31日期间完成了下列知识产权(专利)运用、保护工作之一的:


1.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的知识产权评议;


2.知识产权(专利)联盟;


3.专利导航;


4.专利数据和信息开发利用(专利预警等);


5.专利权评估;


6.知识产权(专利)研究项目;


7.应对涉外专利纠纷,发生了诉讼费用,并胜诉。


二、资助标准


立项的知识产权(专利)运用与保护项目,给予项目单位1-10万元的资金资助。


三、申报材料


1.申报单位应严格按照《绵阳市专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绵财规〔2018〕1号)和本通知的要求,填报《绵阳市知识产权(专利)运用与保护资助项目申报书》(见附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形成申报材料,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2.申报材料电子文档储存光盘或U盘中提交,每个申报项目一个文件夹,按照“申报单位名称+项目名称”格式命名,申报书为word文档格式。


四、报送材料及时间


1.报送材料


装订成册的《绵阳市知识产权(专利)运用与保护资助项目申报书》及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三份,相应的电子文档随纸质资料同时报送。


2.报送时间


请申报单位于2021年9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绵阳市知识产权促进服务中心产业促进科,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联系人:吴建勇、那顺贵


地址:绵阳市涪城区子云街北段60号(市人大院内3楼) 市知识产权促进服务中心 323室


电话:2330790、2339714、2345261


电子邮箱:380906653@qq.com



 

附件:绵阳市知识产权(专利)运用与保护资助项目申报书



 关于申报知识产权(专利)运用与保护资助项目的通知.docx


 

绵阳市知识产权促进服务中心


2021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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