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知识产权促进服务中心关于申报完成贯彻国家标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工作资助资金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学城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园区分局,有关企业:



为积极支持鼓励企业开展贯彻国家标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 29490-2013)(简称贯标)工作,提升企业创新能力、竞争优势和市场收益。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规范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贯标认证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发运字〔2019〕34号)、《绵阳市专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绵财规〔2018〕1号)规定,拟对2020年8月1日以来取得《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企业进行资助,现将资助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在绵阳市辖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2、在2020年8月1日以来取得《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有效。


二、资助标准


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 29490-2013)认证的企业,一次性给予不超过认证成本费用资助。


三、申报材料


1、《绵阳市通过贯标认证资助申报书》;


2、盖有单位鲜章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供核实);


3、企业开展贯标的经费开支明细清单及票据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供核实);


4、盖有单位鲜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5、贯标企业信息表;


6、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申报材料应提交纸制件2份,同时提供电子版本。


四、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应当于2021年9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纸制件递交到市知识产权促进服务中心产业促进科、电子版发送到联系人电子邮箱。过时未提交材料的视为放弃资助。


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吴建勇2330790、那顺贵 2339714     


电子邮箱:380906653@qq.com


附件:1、绵阳市通过贯标认证资助申报书


2、贯标企业信息

关于申报完成贯彻国家标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工作资助资金的通知.doc


 

绵阳市知识产权促进服务中心


2021年8月31日




 

各县市区、科学城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园区分局,有关企业:



为积极支持鼓励企业开展贯彻国家标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 29490-2013)(简称贯标)工作,提升企业创新能力、竞争优势和市场收益。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规范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贯标认证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发运字〔2019〕34号)、《绵阳市专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绵财规〔2018〕1号)规定,拟对2020年8月1日以来取得《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企业进行资助,现将资助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在绵阳市辖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2、在2020年8月1日以来取得《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有效。


二、资助标准


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 29490-2013)认证的企业,一次性给予不超过认证成本费用资助。


三、申报材料


1、《绵阳市通过贯标认证资助申报书》;


2、盖有单位鲜章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供核实);


3、企业开展贯标的经费开支明细清单及票据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供核实);


4、盖有单位鲜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5、贯标企业信息表;


6、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申报材料应提交纸制件2份,同时提供电子版本。


四、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应当于2021年9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纸制件递交到市知识产权促进服务中心产业促进科、电子版发送到联系人电子邮箱。过时未提交材料的视为放弃资助。


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吴建勇2330790、那顺贵 2339714     


电子邮箱:380906653@qq.com


附件:1、绵阳市通过贯标认证资助申报书


2、贯标企业信息

关于申报完成贯彻国家标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工作资助资金的通知.doc


 

绵阳市知识产权促进服务中心


2021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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